第11部分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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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相一點頭,“是啊!”
露生揮舞著一把大摺扇,對自己猛扇了一氣,然後說道:“我替你出面,你就別出去現眼了。”
龍相忽然一噘嘴,露出了幾分孩子相,“他們總看我,看看看,看個屁!”
“哼,你漂亮嘛。”
“我漂亮?真的?”
“唔,漂亮極了,比丫丫還漂亮,是本縣第一大美人。”
“露生,你少陰陽怪氣的,你是不是在損我?”
“損你?大熱天的讓我替你出去坐著曬太陽,我豈止是損你,我簡直想活吃了你!”
說完這話,露生拂袖而走——沒辦法,真是沒辦法,丫丫是個妹妹,自己是一定要照顧的;龍相雖然混蛋,但也算是弟弟,自己身為大哥哥,雖然時常想把這個混蛋弟弟狠打一頓,但事情真來了,自己還不能不多擔幾分責任。
一天過後,露生真出門招兵去了。若說這個差事本身,絕對不算複雜艱難,壯丁來了,只要看著結實合格,那麼將他的名字往簿子上一登記,橫豎營裡有現成的破房子和破軍衣,到時候把人往營裡一送,招兵的工作就算結束了。至於壯丁進了軍營之後吃什麼穿什麼,那麼自有專人負責,和露生也就沒有關係了。
帶著幾名常陪著龍相遛馬的衛兵,露生在鬧市口坐住了。因為感覺龍相的這場招兵整個就是一場鬧劇,所以他不肯太讓這位弟弟如願。俗話說得好,好男不當兵,好鐵不打釘,但凡是有飯吃,不會有誰家的大小夥子主動往軍隊裡投。而露生對於新兵的要求又是格外嚴格,太矮小的太瘦弱的,還有那一看就帶著病的,全被他斬釘截鐵地淘汰了。所以露生一坐大半天,末了卻只招來了不到十名新兵。一根鉛筆在他指尖飛轉盤旋,鉛筆長,他的手指也長,垂下眼簾盯著鉛筆與手指,他看了個眼花繚亂。同時心裡茫茫然的,因為感覺天地之間沒有自己的位置,自己在外面熱得死去活來,一坐一天,也全是為了龍相。
正當此時,他忽然一抬眼皮,發現丫丫來了。
丫丫挎著個小籃子跑過來,褲腳飄飄,越發顯得腰身伶俐。她如今偶爾會顯出一點大姑娘的影子了,然而舉動還是小丫頭式的。說跑就跑,並且速度還挺快,是撒丫子跑。轉眼間到了露生面前,她喘著說話:“大哥哥,你怎麼還不回家呀?”
露生伸手接了她的籃子,一邊低頭檢視籃中內容,一邊答道:“我再等等,反正最熱的時候已經過去了。這街上還挺熱鬧,坐在這裡比坐在家裡強——龍相在家嗎?”
丫丫靠著桌子站住了,彷彿是挺高興,“在家,剛回來。”
露生從籃子裡掏出一隻洗淨了的大梨,咔嚓咬了一大口,“那我更不能回去了。他要是在家,家裡還不如街上清靜。”
丫丫將一根食指送到口中——在進嘴之前懸崖勒馬,只摁了摁自己的下嘴唇。她小時候很喜歡吮手指頭,露生不許她吮,她記住了。但是在出神的時候,她的手指還是忍不住要往嘴邊湊。
“那我也不回去。”她放下手,“我等天黑了,跟你一起走。”
露生笑了,“他又欺負你了?”
丫丫的臉蛋紅了一下,抿了薄嘴唇不言語。露生起身拉過一把木椅子,又一推她的小肩膀,“跟著我倒是行,可誰家大姑娘總在大街上坐著呢?”
丫丫順勢坐在了椅子上,仰起臉很認真地反駁:“我不是大姑娘。”
她自認為不是大姑娘,她希望自己永遠都不會是大姑娘。快十四了,已經懂得很多人事了,一旦真長大了,她知道自己怕是就要嫁給龍相當姨太太了。
對於這樣的命運,她本來是毫無意見的,是心甘情願全盤接受的。可是不知從何時開始,她忽然變得不那麼心甘、不那麼情願了。不為別的,只為她怕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