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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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愛過那個白露生!
她愛他的一舉一動,愛他的一轉臉一蹙眉。她現在都恨死他了,還能清清楚楚回憶起他或笑或顰的模樣。露生已經騙了她,她不能做他的幫兇,再騙自己一次。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她對陳有慶坦坦蕩蕩。同時,患難見真情,她不肯對陳有慶做絲毫的戲弄。陳有慶告訴她,說自己透過朋友介紹,想去大連求個前途,問她:“你去不去?”
艾琳答道:“我信你是個好人,可你縱是帶我去了,我也不會同你結婚。”
此言一出,陳有慶卻是低頭笑了,又低聲說道:“我沒奢望那個。”
說完這話,他不聲不響地買了兩張船票。而臨出發時艾琳才發現陳有慶就住在旅館附近的一家大車店裡——那地方便宜,只要不挑揀,對付著也能睡覺。
艾琳故意裝不知道。陳有慶給她添置了一身新衣服,外面大衣是最厚的英國呢子,她把這一套洋衣服洋皮鞋披掛上之後,立刻又變回了先前那位顧盼生輝的滿五小姐,把人高馬大的陳有慶生生襯托成了跟班夥計。出發那天兩人到了碼頭,她在前頭走,陳有慶在半步之後緊跟著。走著走著,她忽然轉身拉扯了陳有慶一把,讓他和自己並肩同行。陳有慶猝不及防,險些被她拽了個踉蹌,站穩之後,他紅了臉,“我這模樣和你一起走,看著不相配。”
艾琳昂首說話,語氣不溫柔,幾乎有些刁,“等到了大連,你也添身新衣服,看著不就配了?”
“我一個大老爺們兒,穿什麼都一樣。”
艾琳依然是兇巴巴的,“那你往後退,我不管你了。”
她非兇不可,陳有慶對她這麼好,她簡直想要落淚。可真落淚是不好意思的,所以她虛張聲勢,反倒更刁蠻。
在艾琳和陳有慶登船之時,露生已經在上海安頓了下來。
他在英租界內獨佔了一座二層小洋樓。小洋樓太小了,遠看像是紅頂白牆的玩具房子,很穩妥地安放在一塊小小的綠草坪上,他一個人住,也不會感覺空曠。房內只有有限的幾樣傢俱,是前主人留下來的,已經足夠他用。二樓有間方方正正的屋子,被他收拾出來當了書房。坐在桌前攤開紙筆,他如約寫信,向龍相報了平安。
一封信郵寄出去,足足過了十多天,他才收到回信。這回信的確是雲帥親筆,因為滿篇的字越寫越大越寫越大,統共沒有幾句話,卻是寫滿了兩張信箋,並且沒有落款。大概是寫著寫著不耐煩了,停筆就算完結。露生將這封回信讀了兩遍,每個字都認識,然而合成句子,卻是前言不搭後語。
如此過了三日,他又接到了一封信。
這封信上的發信人署名為“龍秀娥”,露生對著信封琢磨了半天,恍然大悟,想起了“秀娥”二字的來歷——自己小時候給丫丫起過一個學名,不就是秀娥嗎?
這名字自打出生那天起,就沒被任何人使用過,今天總算是有了它的用武之地。洗了雙手坐到書桌前,他撕開封口抽出信箋開啟來,看到了滿篇密密麻麻的小字,工整得像是印刷出來的。很驚訝地抬手抓了抓頭髮,他還真不知道丫丫能把字寫得這樣好——即便稱不上一聲好,至少也是工工整整、有模有樣,只是格式不對。其內容如下:大哥哥,我是丫丫,聽說你在上海住下了,住得好嗎?這是我自己給你寫的信,他不知道。你再給他寫一封信,等他回信的時候,我讓他順路把皮袍子捎給你。袍子是新的,他穿了有點大,正好給你。我說把袍子給你穿,他也說把袍子給你穿。我很好,他忙得不回家,我一個人在家。我想給你和他織毛線背心,織到一半被他拿去織了,我只睡了一小會兒,他就把前襟織得那麼長,還不好拆。你別告訴他我給你寫信,我怕他又胡思亂想。你在那邊,有人給你做飯洗衣服嗎?天氣冷了,你記得吃熱飯,故個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