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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戈林一樣,直到這個政權的最後一星期,希姆萊一直都成功地充作希特勒的一根支柱。誠然,希特勒的&ldo;直覺&rdo;在前線越是失靈,他就越需要一個&ldo;忠誠的海因裡希&rdo;那樣有才幹的人去應付國內和被佔領國家內可能出現的反抗行為。所以在戰爭的最後兩年裡,他讓希姆萊擔任了多種多樣的職務,這在納粹史上甚至也是獨一無二的。這個黨衛隊頭子原來已經是德國警察總監和加強德意志民族委員會會長,後來又成為德國內政部長、政治和軍事情報局局長、國家軍司令和戰俘管理局局長,而已同博爾曼一起還是人民衝鋒隊的總指揮。此外,他對德國防空體系的管理也有發言權,因為防空警察歸他管轄。1944 年秋天,他還從德國財政部接過了海關和邊防機構(zollgrenzschutz)的管理權,從而使他在這方面也有發26言權。希姆萊能夠這樣接管這麼多職權,這對於黨內外他的敵人不是沒有影響的。對博爾曼來說,這就引起了相當顧慮,使他力圖樹立起希姆萊手下那個野心勃勃的卡爾登勃魯納的勢力,儘量讓他接近希特勒。對反對者來說,的確呈現出這樣一個特殊的困難,即&ldo;沒有希姆萊參加,任何人幾乎不能想像這種制度會有所改變。&rdo;這就是說,如果不歸功於這個黨衛隊頭子,不讓他的&ldo;威望&rdo;相應地增高,那就很難幹掉希特勒。
第四節德國司法方面的危機
正象在戰爭年代裡納粹領導人之間經常爭奪權力那樣,原則方面偶然也有些根本性的衝突。因為在納粹運動內部,對於國家社會主義&ldo;革命&rdo;究竟要進行到何種程度,一直有相當多的爭論。如果按照道理把革命進行到底,那就要同過去的事物徹底決裂,就要把德國政治生活過去一直依據的制度和傳統全部否定。在1934年的&ldo;起義&rdo;以後,這種爭論一直在幕後悄悄地醞釀著,可是在1942年德國司法方面發生危機時,這種爭論又到了嚴重的地步,如同納粹運動的法律專家漢斯?弗朗克指出的那樣,這種爭論使司法危機不僅成為&ldo;法律的危機,而且也成為國家的危機&rdo;。
對納粹黨的激進分子說來,戰爭為徹底實行&ldo;社會主義&rdo;規劃提供了一個大好時機。在法律領域裡,這就意味著使司法完全為政策的目的服務,因此象蒂拉克(當時的人民法院院長)所說的那樣,法官變成&ldo;不是監察官員而是國家領導人的直接助理&rdo;了。最贊成這種司法改革的人中有戈培爾、蒂拉克、法賴斯勒(當時是德國司法部的國務秘書),尤其重要的是,還有黨衛隊的機關報《褐衫隊》。這份報紙的態度從希姆萊的一句&ldo;名言&rdo;中便反映出來了。他說:他的行動是否&ldo;破壞了某一項法律條款&rdo;,他可不在乎。1941年1月在德國司法部長居特納逝世之後,希姆萊曾向希特勒建議,德國司法部應完全予以撤銷,民法的執行歸內政部,刑法的執行歸警察部門,這也反映出《褐衫隊》的態度。反對他們的是由漢斯?弗朗克領導27的一批勢力較差的人,他們得到胡貝爾(司法部顧問)、比勒(弗朗克在總督轄區內的國務秘書)和一些行政區司法長官的支援。這些人認為,如果平民沒有法律保障,任何政治制度都不會長此穩定,甚至連納粹國家也必須是一個法治國。
納粹激進分子在要求徹底改革司法制度的叫囂中,可以很恰當地指出,儘管在1933年以後曾經試圖用可靠的國社黨員來充當法官,但是同德國公共生活的其他部門比較起來,司法部門的清洗工作始終落後。事實上,在1939年大約有三分之二的在職法官都是在希特勒執政之前任命的,而司法部長居特納本人也只不過名義上是黨員。此外,大學裡青年律師的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