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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患難與共的兄弟不為過。
只可惜陸彥的命到底不如聞澄楓那般硬,被擄來南越皇宮後,漁陽長公主刁難聞澄楓罰跪雪地中,導致男主高燒三日三夜不退。陸彥去太醫署求藥被拒門外,不得已想出潛進總管太監房裡偷藥的下策。
書中再後來的劇情就是虞清梧此時所見:陸彥的偷竊行徑被發現,那群太監抓了他暴虐施以宮刑。
最終結局不過寥寥六字:失血過多而卒。
聞澄楓在醒後得知摯友的屍體被拋亂葬崗,成了一縷孤魂野鬼,順帶著就把這筆帳記在了害他臥病高燒的漁陽長公主頭上。
虞清梧轉頭朝內室看了一眼,雖然並不能瞧見裡頭情景,但……希望這一回能來得及救人。哪怕曾經意氣風發的少年郎從今往後不得不做一個閹人,那也比慘死了強。
只是不知道聞澄楓現在怎麼想,該不會已經把總管太監落在陸彥身上的這一刀,歸結為她的過錯了吧?
那可不行!
她帶御醫來掖庭,本就是懷揣著目的的。但凡聞澄楓對她的憎恨未消,那麼不論出於何種原因,她的意圖就都沒有達成。她必須要做點什麼,絕不能坐以待斃。
虞清梧向前走了兩步,居高臨下睨著跪在門邊的太監:「在後宮動用私刑,你們該當何罪?」
她嗓音素來清澈偏淡,再加上故意壓得低沉,詰責起人來頗有幾分威嚴,足夠將三個太監唬住。惹得其中品階最高的那位支吾解釋:「奴才知罪,可這是……是陸彥偷竊在先,奴才也是按照規……規矩行事。」
「規矩?」虞清梧挑眉反問,「琴月,在宮中行偷竊之事,按規矩應當如何?」
她其實對古代的刑罰規則完全不清楚,也沒法猜這本小說的作者有沒有新增架空私設。這算是賭,賭一把對於偷東西的懲戒,沒重到需要動用宮刑的地步。
幸好,她的運氣還不錯。
琴月一絲不苟背出宮規:「竊盜者,贓滿五貫文足陌,處死;不滿五貫文,杖五十;未遂,杖三十。」
陸彥明顯屬於偷盜未遂的範疇,左不過杖三十。雖也難免被打得皮開肉綻,但皮外傷總會有徹底痊癒的一天,比身體殘缺、尊嚴殘敗,要好上太多。
那麼,儼然就是這些個太監見陸彥和聞澄楓的身份好欺,故意把折磨他們當樂子了。
虞清梧不是原主漁陽長公主,見不慣狗仗人勢,她心裡憋著一股氣兒繼續問:「濫用私刑,又當如何?」
琴月言簡意賅:「杖斃。」
虞清梧冷眼掃過跪在地上的人,淡聲道:「那還不趕緊拖下去,別礙了本宮的眼。」
語罷,便有幾位隨行內侍和宮女上前去拉拽他們,全程面無表情,概是在原主身邊伺候久了,見慣漁陽長公主動輒打罵罰人,早已對草菅人命覺得麻木了。
倒是三個太監陡然震驚抬頭,萬萬沒想到有朝一日漁陽長公主手底的人命會多上自己一條,掙扎地想要甩開前來拖拽他們的人,連聲求饒:「殿下饒命啊!是他,分明是他犯錯在先的!」
「殿下饒命啊——」
虞清梧恍若未聞,懶洋洋道:「帶走。」
哭天搶地的哀嚎聲響徹院落,虞清梧唇線緊抿著,呼吸一次深過一次,強壓下於心不忍的沉重情緒。
她殺人了。
不是漁陽長公主,而是她虞清梧,殺人了。
再也沒有回頭路,她真真切切活成了書中的一個人物。那麼她就必須要活下去,才對得起所做每一件違心事。
而杖斃這三個太監,只是殺雞儆猴。意在告訴偌大後宮,別以為聞澄楓是敵國人質,是被北魏拋棄的廢太子,他們就可以任意欺辱。但凡誰猖獗得舞到漁陽長公主面前,都一樣得吃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