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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府的主人明亮本人是通文墨的,能作小詩句,還能畫幾筆墨竹。但他對雪芹這樣放誕不拘的人,未必喜歡,再加上旁人的嫉妒和誣謗,給雪芹加上了一個「有文無行」的罪狀。不久,就把雪芹辭掉了。
被相府辭退了的雪芹,聲名大壞,別的人家大抵是不敢再請他了。雪芹在北京城內已無立足容身之地。
雪芹做西賓時繼續寫人人皆知的《石頭記》了,不少人愛看他的書稿,及至看不到下文時,就來催促他快些接寫下去。
雪芹每當此時,就對催書的人說:「你給我弄來南酒,燒鴨,我吃飽喝足,就給你續寫下一回!」
此時的雪芹形貌已經變得體胖、頭廣、面黑了。性極詼諧,善談,能令聽者終日忘倦。他的小說裡寫的名王府第,都是實有的,只是掩換了名稱。他也知道曹家與平郡王府是姻親,是諸府中之一門。
雪芹在無衣無食之際,自然也曾忍恥求告過自己的骨肉同胞和至親近戚。但是他得到的是侮謾多於幫助。這使他回想自身所受的輕賤。他在小說中特寫一個村嫗到榮國府去攀親求助的經歷,這位貧苦老婦人卻得到了她所不敢想像的厚待。在這回書的前後,各有詩句:
「朝叩富兒門,富兒猶未足。
雖無千金酬,嗟彼勝骨肉!」
「得意濃時易接濟,受恩深處勝親朋。」
這無疑是直接間接地反映了作者在這方面的切身體會。「炎涼世態」,乃是他書中的主題之一大方面。
曹雪芹在北京城居住、遊蕩、播遷、流浪,所結識各樣朋友中有兩位宗室弟兄,是雪芹的至交。此二人名叫敦敏(1729-1796)、敦誠(1734-1791)。一次,曹雪芹因到宗學串門,結識了一些朋友,其中最重要的要數敦敏、敦誠兄弟二人。
在敦敏、敦誠和曹雪芹結識之初,首先引起他們注意的是曹雪芹的才華風度。凡是有機會和他接近的人,最容易發現的是,他善談、會講「故事」,只要他高興起來,願意給你說,那他可以說上一天,說者不知倦,也更能使聆者忘倦。
而且,他的能談是有特色的。第一,是他那放達不拘的性格和瀟灑開朗的胸襟,能使他的談話揮揮霍霍,嘻笑怒罵,意氣風生。第二,是他的素喜詼諧,信口而談,不假思索,便能充滿幽默和風趣,每設一喻,說一理,講一事,無不使人為之捧腹絕倒,笑斷肚腸。第三,是他的不同流俗,別有識見,如鯁在喉,凡是他所不能同意的,他就和你開談設難,絕不唯唯諾諾,加以他的辯才無礙,口似懸河,對壘者無不高豎降旗,心悅誠服。第四,是他的傲骨狂形,疾俗憤世,凡是他看不入眼的人物事情,他就要加以說穿揭露,冷諷熱嘲,軍形盡相,使聆者為之叫絕稱快!
相處熟悉了一些,慢慢地發現曹雪芹的可愛絕不止這些,他「嘴」上的妙處固然過人,「肚子」裡的妙處更是不一而足,同時「手」頭也不絕活。越是和他相處,越是發現這個人的更多的了不起。漸漸地他們成了「一日不見,如三秋兮」的好朋友。
愛詩的敦誠,一旦發現曹雪芹有著驚人的詩才的時候,他的驚喜佩服,使他們之間的友情越來越密切親近,於是乎,敦誠在課餘無事之時,就愛和雪芹交談。他們每逢日裡事畢,教師退憩,晚間多暇,便聚在一起,剪燭快談。尤其當每年金風乍起,暑氣日消,夕事漸長,秋燈有味,他們的夜話是多麼大的享受!
這恐怕也就是少年敦誠學校生活中最大的快樂,所以他在若干年後,還總忘不了這種真正的樂趣,見於吟詠,印象永難磨滅。
在當時,小說這種文學形式還遠遠沒有取得它在今天所享有的地位,大家不過是把它當作為「閒書」,最多也只是看了欣賞,思想上絕不以為它是可登「大雅之堂」的東西;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