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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舊日的俗話來說,曹雪芹是個「旗下人」,也可以說作是「在旗的」;稍「文」一些,說作「八旗人」。這種歷史名詞的具體含義是什麼呢?這就得對「旗」先有一個大概的瞭解。
旗,來自明朝漢語,滿語本是「固山」。旗,本身是旗幟的旗,可是在清代,這種作為軍隊分隊標誌的旗,已經引伸其義而變為軍隊編制上的一種代稱了,明朝已有「總旗」、「小旗」的名目,其性質已經是一種編制等級了。滿洲的固山(旗),又不僅僅是一種軍隊編制,而是合軍政、民政、「家政」三者而為一的整體制度,極有特點。滿洲的貴、賤、軍、民,後來都編入「固山」,受旗制的嚴格約束。
滿洲旗制共分八旗,各旗身份地位不盡相同,也必須加以瞭解。這種身份地位的不同,是由一系列的歷史根源和發展而形成的。
最初,滿人由於出獵行圍(這是他們當時的主要生產和生活方式),每人出箭一支,每十人擇一人為之率領,維持隊次秩序,叫做「牛錄額真」。到萬曆二十九年(1601)清太祖努爾哈赤本著舊有的習俗,分編每三百人為一「牛錄」,設「牛錄額真」為長官(在漢名中稱為「佐領」),後來,以每五牛錄為一「甲喇」,設「甲喇額真」(漢名為「參領」);每五甲喇為一「固山」,設「固山額真」(後稱之為「旗」和「都統&ot;)。這可以稱為是「旗&ot;的雛型和基本編制。
又由於行圍時隊形本來也有組織:中間為「圍底&ot;,猶如中軍、大本營;左右分二「圍肩」,猶如左右翼;兩肩末端為「烏圖哩」,猶如所謂前哨;四處各有旗幟:中立黃纛,兩翼立紅、白二纛,翼尾立藍纛,以為標誌,便於指揮。——所以到萬曆三十四年(1606),努爾哈赤便將軍隊在上述基礎上正式編立了四旗制。
到萬曆四十三年(1615),因人數日增(以滿人為主,也包括蒙、漢、朝鮮、俄羅斯等各族人)於是又由四旗擴充為八旗,旗的旗幟顏色分別是上述四色正旗、外加以四種原色為底而圍以異色鑲邊的鑲旗。後來,又迭加增編「蒙古旗」和「漢軍旗」,原來的本部遂因區別上的需要而專稱「滿洲旗」。實際是三類軍旗各八旗,共有二十四旗。
曹雪芹家所隸屬的,是滿洲正白旗。
一般說來,非滿洲血統的而又隸屬於「滿洲旗」而又是「正旗」的,都是資格很老的「舊人」,——這道理,從上面的描述中就可以理解,因為這種旗內都是歸旗極早的人家。這種人家,由於和滿洲關係密切,歷年久遠,其生活習俗,都「滿化」得很深了,除了一兩點表面標誌之外,有時就難以分開了——這種從遼東入關的老漢姓旗人,如果漸漸改用漢人的習俗,會被指斥為「縱慾喪心」的。
曹雪芹的祖上,正是這樣的一戶「老舊家」。
透過上面的介紹,已經知道上三旗是「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八旗中的其餘五旗,相對地稱為「下五旗」。上三旗是由皇帝自將,下五旗為王公分領。這種區分,其歷史內容說來也很話長,現在只簡單地說明一點:滿洲(那時國號還叫做「金」)初期,
雖然亦有「汗」為總酋長,但全體的軍、政大事,實由各旗旗主共議公決;旗主在各本旗固然是各方面的最高統治主,即在整個旗集體中,也是和「汗」平起平坐,身份不相上下的首領,因為實力(即所擁有的本旗兵丁)既然全等,所以威權自亦相當,後來隨事勢演變,「汗」的權力地位日益增高,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也隨之而日益加深,於是出現貴族們自相殘害、兼併的醜事;本來分領於三個旗主的三個旗,竟然為皇帝(由「汗」發展而成的)一手所集中掌握,就是這等情事的結果。因為這三旗既然已歸皇帝直接管領了,所以特稱為「上三旗」。
正白旗,本來並不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