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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問啊?哦,不怕我是壞人,她為什麼不怕?難道真的是我看上去太無害或是她覺得我手無縛雞之力?方暮遠皺著眉頭,暗暗用力捏了捏自己的拳頭,心底有個小小的聲音不屑道,挺有力氣的,制服你不成問題。
夏雲竹見他又將陷入發呆狀態,趕緊朝他一擺頭:“走吧,先去我辦公室,我要傍晚才能回去。”
方暮遠連忙跟上她的腳步:“沒關係。”
她步子邁得很大,腳步輕盈,走起路來如行雲流水,他不得不改變以往悠閒的步伐,跨著大步才能跟上她。
二十歲大學畢業後,方暮遠沒有去工作,也沒有繼續深造,他選擇了去流浪。這兩年來,他去了新疆,西藏,翻過喜馬拉雅山脈去到尼泊爾和印度,最後來到美國,走遍了美國的東西兩岸。他不是攝影師,不是文字工作者,也不是地質學家,因此他的遊歷更多地帶著些隨性。他,沒有目的。也不能說完全沒有目標,方暮遠想尋找的是自我和另一個自我。
從小到大,在外人眼中,方暮遠是個沉默寡言,聽話懂事的孩子,只有瞭解他的人才懂得他內心的堅持。可惜這樣的人只有一個,那就是他的母親。對大多數事情,方暮遠都順從父親的意願。好在父親除了敦促他學習工作外沒有過多的要求,也許是他做得太好,父親竟一直不知道他其實對被安排給他的事情一點興趣也沒有。而他所堅持的,父母也一向順著他的心願,只是這樣的事情不多,往往也會讓父親忘了自己這個兒子其實並不怎麼聽話,有時甚至可以稱得上執拗。
方暮遠是寂寞的,不是外在而是內心。他常常覺得,諾大世界,懂得他的只得母親一人。母親瞭解他的追求愛好,懂得他的寂寞,也許因為母親本身也是寂寞的。而現在母親去世後,只剩他一人孤獨地行走。也許是這個靈魂孤寂得太久,他渴望一個同伴,一個和他同樣熱情,他愛的和愛他的人。
經過S大時,方暮遠一時心血來潮地走進校園,在人潮洶湧的校園看見了她。她舉止瀟灑,星子般的黑眸,目光深邃而堅定,卷卷的短髮貼在額前和臉旁,在這樣一個早春的日子裡她的衣著頗嫌單薄,可是她臉上的神情卻彷彿沐浴在和煦的春風中。
方暮遠心一動,跟著她走進教室,卻發現她站在講臺上,他很是詫異,她看上去是那麼的年輕,甚至可以稱得上小。講課前聽了她的簡短說明才知道,原來她是替導師來上這堂課。她講課思維清晰,舉重若輕,更有一番魅力。下課後,方暮遠站在教室門口等她,生平第一次撒謊只是為了接近她,卻得到一個與她同住的機會。
一個事件的發生有太多的因素,偶然與必然,因和果,利與弊,其中還牽涉到選擇。夏雲竹替導師代這堂課是必然,因為導師去開會是已計劃好的行程。方暮遠走進S大是偶然,因為他只是興之所至。方暮遠第一眼為夏雲竹的眼神所動是他跟隨她走進教室以及設法接近她的因,而其後與她牽扯的幾十年則是這一眼的果。在今後長長的一段時間裡,他們各自做出過無數個選擇,每個選擇都導致了事件朝特定方向的發展,而這些選擇既偶然又蘊含著必然。這樣一個事件,這樣的第一眼相見,其中的利與弊,苦與甘只是如人飲水。
夏雲竹長舒一口氣,靠在椅背上鬆弛一下僵硬的脖子,看看時間才六點不到,今天的進展不錯,提前完成了今天的預訂計劃。她站起來收拾東西,一扭頭卻看見旁邊還坐著一人,猛然記起這是她今天在課堂上撿到的一個學生。她不禁莞爾。下午珍妮弗和弗蘭克看見跟著她走進辦公室的他吃驚得眼珠子都要掉出來了,不過他們很自覺地沒有多問,知道任何八卦對她而言都是超聲波,不在她耳朵所能接受頻率的範圍內。
夏雲竹迅速在大腦中搜尋一遍,用時十分之一秒,找出了此人的姓名:“方暮遠,我打算現在回去,你準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