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家醜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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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芋永遠記得奶奶臨終前對她說的最後一句話,那是巫老太用盡此生最後一絲氣息留在她耳邊的叮嚀:“芋頭,記得奶奶的話,遇事別出頭,你自己的命比什麼都重要!”
只要一閉眼,那時那刻的情形猶在眼前。巫芋牢記這份叮囑,一路風雨走到今天。
二十四歲,本應如花似玉的年齡。然而,這世上沒有一片相同的葉子,更沒有一模一樣的人生。
二十四歲的巫芋閱盡人世滄桑,從生到死,她不知看過多少悲歡離合;從一無所有到人生巔峰,別人需要奮鬥一輩子,落到她眼裡也不過一兩個畫面而已;一念天堂,一念地獄,有人懸崖勒馬,有人墜入深淵……
如果人生可以重來,在第一次遇到王天靈的那個路口,巫芋依然無法袖手旁觀,眼睜睜地看他坐上那輛車,轉眼之後葬身火海。
關於那日的情形,王天靈一輩子也忘不掉,如果不是巫芋拉著他跑出百米之外,他早已被幾分鐘後自燃的車子燒成了灰。
自那以後,從小在道觀長大的王天靈,把巫芋視作神一般的存在。巫芋把他從死亡邊緣拉回的那一刻,王天靈就下定決心抱住大神的大腿。
“巫老大,一起發家致富不好嗎?”在立志成為大神經紀人這件事上,王天靈心懷執念。
巫芋立即打消王天靈不切實際的念頭,“早點跟委託人坦白,讓其另請高明。或者放棄競爭,誰能誰上,你不爭先就是了。”
王天靈撅嘴搖頭,孩子氣的委屈表情絲毫不配他那身飄飄欲仙的裝扮。“人在江湖走,我也是要臉的好不?”
巫芋轉頭望過來,“是臉重要,還是命重要?”
下一秒,傳來肚子咕咕叫。
王天靈一點也不尷尬,笑著道:“巫老大,我餓了!”
巫芋:“……”
十分鐘後,兩人坐在了老街尾巷的一個燒烤路邊攤。
王天靈拿著鉛筆在油乎乎的選單上從上至下一通畫圈,嘴上還不停問巫芋,“羊腰子來十個?豬尾巴來兩個?牛舌……”
巫芋終於知道王天靈在道觀住了二十年,為什麼還沒被收入道門了。
“道長說我此生塵緣深重,不宜出家躲清靜。”這是王天靈的原話,現在看來,一點也不誇張。
老闆最喜歡這種狂點的客人,過來收選單時一臉燦爛地搭訕道:“明星帥哥,這是剛拍完夜戲?”
別看這家路邊攤不起眼,但因附近的公園是個不錯的夜景取景地,一年撞上幾撥攝製組不新鮮。
“替身,賺的不多,老闆能給打個折嗎?”王天靈眉眼笑彎,順嘴跑火車。
“帥哥真會說笑,就憑您這張臉,成大明星是早晚的事兒!”老闆趕緊拿上選單回奔廚房,唯恐王天靈再提打折的話頭。小本生意,可經不起顏值砍價。
路邊攤統共六、七桌,其他桌的客人倒沒誰對王天靈的打扮好奇,畢竟現代社會,穿古裝坐地鐵都沒人攔你。
烤串上來,巫芋用一串雞爪陪王天靈吃到飽。
離開燒烤攤的時候,王天靈又不死心地爭取了一下,“巫老大,這一單做成五十萬的酬勞,心動一下好不好?”
“沒命的話,五塊錢也不是你的。”
“真有那麼兇險?”這會兒,王天靈倒是有點怕了。
“信不信由你。”巫芋從不干涉別人的選擇。
“我當然信巫老大!”王天靈指天指地表忠心。
十字路口,巫芋向王天靈揮揮手,“早點回家洗洗睡吧。”
“好吧。”王天靈由巫芋漸行漸遠的背影望向夜空,彷彿那快到手的五十萬都變成了遙不可及的小星星。
同一個夜晚,不同的悲喜。
“魏鮮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