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劾趙普,所以他們必須要盡力維護竇士海。
王鑫冷哼一聲,說道:「李先生此言差矣,王爺在此地人地兩生,這也不妨。我開封府在地方辦案,自有程式,因為事涉官員,自然要將泗州的觀察使、監察使找來,他們如今正在附近縣、鎮督察購糧事宜。可緊急召回,由他們與胡正一共同查辦此案,而魏王千歲總掌全域性。」
宋朝的官相對於其他朝代來說,是比較能夠納入體制的,不管是地方主官還是朝廷派出的欽差,尋常情況下是沒有絕對的專斷之權的。
第107章 十三閻羅與掛單和尚
當然,若是有官員私下與豪紳勾結,對地方的危害同樣不小,但是其運作過程常常也是在暗中進行,僅僅依靠朝廷賦予地方官員的權柄,是不足以讓他們成為破家縣令,滅門府尹的。
趙匡胤不允許地方再出現藩鎮那樣的國中之國,這知府、縣令、府尹的約束力也大增,他們是不能像唐朝以前歷朝歷代的地方官一樣,如同「百里侯」一般為所欲為的,不能因為其官大就什麼事都可以插一手,在地方上開「一言堂」。比如大宋各州、縣的通判,在許多事情上對知府和縣令就有監督和制約的權力。
從長遠看,或以後世經驗來看,這麼做其實是一樁好事,官員若擁有太大的自主權,那凡事就只能完全依靠他的個人品性,一旦他的品性欠缺,這地方官權柄太大,對地方的禍害可就難以想像了。
但是,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因為權柄受束縛的太多,應對突發事件的反應能力和效率就勢必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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