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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意識到倖存的自己享受著快樂的罪惡感,奏子就想摧毀自己。
她思考著怎樣的痛苦才能懲罰自己,終於發現,唯一的方法,就是面對四位家人迎接的人生最後一刻。
&ldo;奏子……?&rdo;
奏子不顧椎名,獨自陷入了沉思。聽到他的叫聲,才驀然驚醒。
&ldo;我接受你的採訪。&rdo;
原本以為需要花不少時間好好說服,沒想到奏子一口答應。椎名顯得有點失望。奏子決定在椎名身上賭一下。&ldo;不過,我有一個交換條件。我想看看兇手的陳情書,你可以拿到嗎?&rdo;
兇手在那份陳情書上,巨細靡遺地描寫了犯罪情節。奏子想看兇手親筆詳細記錄案發當時的情況,想知道家人在最後一刻看到了什麼,有何感受?而且,更想知道父親為什麼會招致都築則夫的痛恨?
聽到奏子的要求,椎名思考了很久,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ldo;法院認為,都築則夫是為了推卸責任寫下這份陳情書,所以,陳情書的內容或許和真相之間有一定的落差。即使如此,你仍然想看嗎?&rdo;
奏子抬頭挺胸,直視著椎名。
&ldo;你不是最近才知道陳情書的事吧?為什麼事到如今,才……&rdo;
&ldo;如果我拜託法院給我看,法院就會同意嗎?&rdo;
&ldo;應該不可能吧。&rdo;
在開庭審判時,犯罪被害人根本無法出庭旁聽,法院甚至不會通知被害人家屬開庭時間。所以,奏子從來沒有旁聽過這場命案的開庭審理。
&ldo;刑事審判並不是以被害人對加害人的方式進行。而是當有人違反國家的刑法時,作為擾亂治安遭到國家的逮捕,由國家對加害人進行懲罰。因此被害人無法成為審判的當事人。如果是被害人本人,或許有機會站在證人席上陳述自己曾經遭受到如此這般的危害,至於家屬,可以說,和審判完全沒有關係。&rdo;
椎名說話的口吻並不是在擁護法律,而是在陳述一個無奈的現實。
國中生的奏子也知道,自己完全沒有機會向眾人傳達失去家人的悲痛,也沒有權利質問被告:&ldo;你為什麼要這麼對待我的家人?&rdo;甚至無法閱覽連被告都可以看的公審紀錄,當然也無法拿到判決書的謄本。
平成二年,在某個事件被害人因為警方的不正當搜尋,請求國家賠償的審判中,最高法院明確判決:&ldo;犯罪搜查以及檢察官行使公訴權,乃維持國家以及社會秩序之公益所為之,並非以恢復犯罪被害人所受侵害之利益及損害為目的&rdo;。
&ldo;雖然審判無視被害人,審判長卻在判決中說,能夠充分理解被害人內心的遺憾。&rdo;事實上,奏子並不是每天都懷著這股怒氣,只是為了利用椎名拿到陳情書,在他面前扮演一個對法律的不完善感到憤慨的被害者家屬國中生。
奏子的內心另有想法。
最好有人去殺了審判長的家人,應該讓那種輕率地把&ldo;遺憾&rdo;這種字眼掛在嘴上的人,瞭解這兩個字眼真正的意義。
&ldo;加害人受到法律的制裁,被害人則要受到社會的制裁。&rdo;
雖然這句話聽起來像是人權主義者喊的口號,但奏子也有同感。命案發生後,週刊雜誌幾乎每個星期都在報導命案起因的外祖父公司的散漫經營內幕。雖然周圍人都可以不讓奏子看到,但時間一久,他們慢慢放鬆了警戒,奏子也目睹了世人漸漸對成為外祖父借款連帶保證人的兇手產生了同情的現實。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