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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家你覺得怎麼辦好?」畢竟賣獵物陳獵戶有經驗,所以孫萬貴才會問他。
陳獵戶想了想回道:「這樣吧,像狼肉這種味道不好的野味兒,酒樓即使要也要不了太多,頂多是圖個新鮮留下一兩條狼腿。像兔子,野雞什麼的送酒樓倒是可以賣個好價。所以我覺得咱們最好分兩夥,一夥到集市擺攤賣狼腿,一夥到酒樓賣其它野味兒。」
「這樣也好,」孫萬貴點頭,「那我帶著福喜到集市擺攤賣狼腿,讓興澤陪你去酒樓。」路上,紀興澤也沒少幫陳獵戶拉車。
「福喜還小,親家你又沒經驗,還是讓興澤陪著你吧。我經常跑酒樓,一個人沒問題。」
「那你要是有需要就到集市上找我們。」
「好,我若是回來的早也去那裡找你們。」
「那咱們最後就在那裡匯合。」
「行。」
就這樣,孫萬貴帶著孫福喜和紀興澤去集市上擺攤賣狼腿,陳獵戶打聽後朝縣城比較大的一家酒樓上門兜售獵物,還細心的將稱留給孫萬貴他們。
「表叔,這狼腿您打算賣多少錢一斤?」路上,紀興澤朝孫萬貴問道。
「我還沒有想好,就怕老百姓不敢吃不好賣。」
「畢竟是肉,價格訂得低一些的話,還是會有人買。」
「你說的對。」孫萬貴又轉頭問孫福喜,「你覺得呢?」
「爹,」孫福喜回答道,「我記得咱們昨天買豬肉是二十文一斤,那狼肉賣十文一斤應該會有人買。不過,」又道,「咱們狼腿還沒有處理乾淨呢。」這麼拿來賣實在是草率了。
紀興澤出了個主意,「要不拿給屠夫處理?估計也要不了多少錢。」
孫萬貴點頭,「也只能這麼辦了。」
等找到集市上的屠夫一打聽,說是一條狼腿要十文錢,孫萬貴又打了退堂鼓,七條狼腿可就是七十文啊!
孫福喜拉了拉他的衣袖,「爹,一條狼腿怎麼著也得有十來斤吧,七條狼腿如果賣的好咱們可就能賣七八百文。」
「如果來之前收拾好,這七十文不就可以省下了。」孫萬貴還是覺得肉疼。
「爹,」孫福喜嘴角抽了抽,「咱們現在不是沒有辦法嗎?總不能回去吧?」
「行,那就讓這個屠夫給處理。」
孫福喜眼珠子轉了轉,又問屠夫:「大叔,這些狼腿如果賣的便宜您收不收?」這個屠夫是賣豬肉的,賣狼腿也就是順帶的。
「那你們打算多少錢賣?」顯然,屠夫也挺感興趣。
「十五文一斤。」
「十五文?八文還差不多。」
「八文?」孫福喜搖了搖頭,「那也太便宜了,十二文。」
「十文,多一文都不收。」
「爹,您看……」孫福喜一臉的不情願,心裡卻樂開了花。如果十文一斤賣給這個屠夫,不光可以順利賣掉狼腿,連找他收拾狼腿的錢也省下了。
「這……」孫萬貴也裝出一臉為難的樣。
還是紀興澤在旁邊打了圓場,「表叔,您就賣給這位大叔吧。我和表妹走了一路實在是走不動了,咱們賣掉狼腿後找個地方歇歇不好嗎?」
「那好吧,十文就十文。」
就這樣,孫萬貴三人人再次沒用擺攤就將手裡的七條狼腿全部賣給了這個屠夫,賺了八百文,零頭被對方給抹了,有那麼點吃虧,不過已經讓三人十分滿意。
等到了沒人的地方,孫萬貴要將這八百文給紀興澤,畢竟兩匹狼都是他打死的。紀興澤卻連連擺手,「表叔,如果沒有你們,即使狼是我打死的,也運不到這裡啊!那狼腿豈不是白白浪費?所以這狼腿的錢還是得歸你們。」
「要不,咱們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