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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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算是我人生中一個小小的遺憾吧!現在的我,只要想起她,就會想到一個穿著男裝,可以一口氣喝掉一瓶酒的女瘋子。可我有時候,還真是想念這個瘋子。
其實,對於她的不辭而別,我是很生氣的!就算走了,好歹也留下個聯絡方式啊!可她沒有。
那時候,我一點都不明白她的想法,只是覺得她有些無情。現在想來,我卻是很欣賞她的!
在我們一起遊玩的那些天內,我可能不僅僅只是扮演著我自己的角色。我穿著的衣服是“紂王”的,她看我的眼神是那麼的溫柔。
後來,我在她的旅行箱裡找出了她的日記,然後試著在那本日記上寫下了自己的秘密,好像就是從那時候起,我才養成了寫日記的習慣吧!
現在,有關於那時候的遺留物,就只有三件了。一件是我腦海中零零碎碎的記憶,一件就是旅行箱裡的一切,而剩下的一件,則是一把藏刀。其實也不能說是一把藏刀啦!因為我現在只儲存著一把刀鞘而已。
買刀的時候我們就知道自己是白買了,拉薩的火車是不給託運藏刀的。但我們還是買了,因為她說:“最起碼,我們還可以得到刀鞘啊!”
刀鞘是她從這裡,唯一帶走的東西!
本來我也是想要留下一張她的照片的,可她死活都不答應,嘴裡還嘟囔著什麼要忘記一切事情就不能留下任何的影子。所以我的照片裡,就單單隻有風景照了。其實,我那個時候該偷偷地照下有關於她的照片的,可惜,我那時候就是一個死腦筋的小傻子,什麼都不懂。
我現在對於她這個人的詮釋,就只是一個拼命想要忘記一個男生的女生。
而現在再看她那時候讓我覺得總是怪怪得日記,我卻不再覺得她的邏輯有任何的問題。她在日記中的那些話,讓我感同身受。
她大概是為了一個已經離開這個世界上的人而瘋的吧!為了忘記一個人,要那麼拼命,以至於不給自己留下任何的回憶,哪怕那些回憶中有很多是快樂的。
她在一個人離開這裡的時候,絕對是淚流滿面的。忘記過去,總是需要為自己埋葬掉的記憶哀悼一下的吧!
其實,她就只是一個痴情的人而已。可任何人,只要和痴情掛上勾,就變得不再簡單了。
忘記一個人本來就已經很難了,更何況,我們遺忘的速度遠遠比不上別人提醒自己的速度。
我們之所以忘不掉一個人,有些時候並不是因為我們太過於痴心,而是我們忘不掉的那個人值得我們去記得一輩子!
我們自己清楚的明白,自己可能再也遇不到這樣一個人了。一旦失去,就再也找不到了。
可如果你真的太痛苦了,就索性都忘得一乾二淨吧!
其實,我們都忘了,愛情在很多時候,也可以是一個人的······
在我回到家鄉土地上的那一刻,我四處閒逛著。不僅僅是因為我心中的忐忑,還因為我想要在大街小巷中尋找我在家庭中是否重要的證明。
我記得只要自家有人失蹤,家人們通常都會在各個地方貼尋人啟事的。此刻的我迫切希望在各個角落裡看到有關於我的尋人啟事,我想要證明,老爸老媽還是愛著我的。
可事實上,我們永遠無法改變有關於自己之外的任何事情。幻想和現實最大的差距,就是幻想可以改變整個世界,而現實,就只能改變你一人。
是的,我沒有在任何地方看到有關於我的任何東西,這讓我一度以為自己在家裡真的很不重要。
但不管我是怎樣想著的,我終究還是回家了。揹著自己的包,就像出門時似的經過了那扇門。可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就在我經過那扇門的時候,我清楚的感覺到自己好像變得高大了許多。不是身體上的高大,而是靈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