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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他的理由吧,我就是愛你,就是愛!
真美是這樣的傻瓜,就一直跟著這個打架鬥毆舉止粗俗的流氓,三浦友和是第一次出演這樣的人物,我看得心酸,因為他長了一張好男人的臉,所以,當他遊戲似地抬起真美的臉問:你真愛我?真的想和我結婚啊?真美傻傻地點著頭,我的心酸就開始了。
十七歲啊,十七歲時我就這樣迷戀過一張臉啊。
我天天跟著他,下了晚自習跟在他單車後面,他有一張太完美的臉,那麼似三浦友和,我曾經對自己發誓非他不嫁,甚至在月光下寫了一萬遍他的名字,他有很俗的名字,全中國有一千萬人叫這個名字,可只有他叫是對的,簡直正確的體無完膚。
可是,他不知道我的喜歡。我的喜歡,是一條寂寞的青藤,慢慢地在心裡爬著,我以為,它會爬上青春的屋頂,所以,我一意孤行的喜歡,不管他喜歡不喜歡,我就喜歡。這一點,多麼像傻傻的真美。
在一個下晚自習的夜晚,它下大雨,他騎得飛快,我飛速地追著,腳下一滑,裁倒了,然後,我感覺眼角疼疼的,我伸手去摸,有粘粘的東西,很腥,是血。
我獨自去了醫院的急診室,值班的大夫簡單給我縫了四針,然後就走了。我繼續行走在風雨中,他或許知道我的跌倒,因為我喊了他的名字,可是,他沒有停下來,甚至,沒有回一下頭。
這讓我在以後的歲月中右眼腳總有一個月亮型的小疤痕。
誰也不知道這小疤痕的秘密。
後來,我漸漸失去他的訊息,後來,我青春裡的東西越來越多,我漸漸知道,你最初喜歡的那個人,只是一個小小的起點,僅此而已。
真美把前途、名聲、家庭、地位、金錢全拋棄了,她如一隻飛蛾,在最後,他和她臨終的時候,他看著她,溫柔地說:叫你不要跟著我,你看……此時,我的眼淚滾滾而落,只是這輕輕寡淡的一句話,讓我在這個冰涼的秋夜裡涕淚狂流,他至死也沒有說愛她,可是,他的心軟了,心疼了,“你看,叫你不要跟著我。”
如果,如果真美如我一樣,有了疤痕就回頭,她不會這樣死掉,不知為什麼就為愛死掉了,也許以後還會遇到好多好男人,是的,好多。
也許她會和我一樣,一邊給自己塗著指甲油一邊想約誰吃飯,然後戴上個眼鏡,為自己遮擋一下這淡淡的疤痕。
什麼都會過去,包括這要死要活的愛。
包括這個流淚的夜晚,我撫mo著自己的疤痕,這是暗戀帶給我的,我不能忘,怎可忘。
還好,我沒有一意孤行地愛下去,因為,太盛大的愛太用力的愛一定是苦的,一定只是自己的,這愛情,未必有男人可以承擔得下來。
他能說一句“你看,叫你不要跟著我”就不錯了。
所以,我暗自慶幸那個雨夜,如果不跌倒,我不會知道有多疼,不知道有多疼,我就還會傻下去。
青春裡總要傻一次。
後來,我遇到了我青春裡的三浦友和,我們在蘇寧電器裡擦身而過,他滄桑得不像樣子,而我提著一把俗綠的芹菜,到這時,我真的笑了,愛情和生活有時真的是兩回事,愛情是愛情,生活是生活,愛情和生活相比,小菜一碟。
布,我的姐妹
更新時間2009…7…3 14:42:35 字數:1747
我喜歡布。喜歡到了近乎神經質的程度。
這個喜歡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我不敢確定,可能是七八歲,或者更晚一些?我叔叔從越南帶回一塊色彩豔麗的布,可母親認為我穿不合適,於是自己做了條裙子。我非常耿耿於懷,於是盼望長大,長大的唯一願望是穿這塊有熱帶雨林圖案的布。
迷戀上買布是上大學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