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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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了能燉出一大鍋來。
倒是躲在暗處的四個人,讓她不由朝他們的藏身之處多看了一眼。那四人,她雖然沒有看見是什麼樣子,但他們氣血旺盛得好像一爐熊熊烈火,在黑夜裡鮮明而出眾,那些護院刀客的氣血與之一比,不過螢火之光,他們很可能是傳說中的武林高手高手高高手。
財帛動人心,王百萬富甲一方,沒點硬實力打底,可守不住那萬貫家財。
出了王家沒多遠,她就看見了一家書店——四宜齋。
其實這家書店還有另外一個很俗氣的店名——百萬書店,顧名思義,是王百萬家開的,據說還是大明連鎖,大明二十六省,到處都有分店。
只要是能賺錢的買賣,王家都會插上一腳。
如今的大明,還是修文偃武的太平盛世,儘管這鮮花著錦烈火烹油之下已經暗流湧動,但到目前為止,文風還是極為鼎盛的,看書的人非常多,所以開書店能賺錢。
只不過比較搞笑的是,那王百萬,腰纏萬貫,卻是個扣完菊花還要嘬一嘬手指的老摳唆,自個家裡人在書店裡買書也要付錢。
用王百萬的話來說,發給你們零花的銀子,總是要花出去的,肥水不流外人田,與其花給外人,還不如花到自家裡。天上不會掉餡餅,整個大明更沒有不要錢的晚宴。
就像王瓊英,王百萬最疼愛的幼女,在百萬書店裡買書,該是什麼價,就付多少錢。
四宜齋裡還開著門,就是燈火相對較暗,很難看清書本正文裡的小字。
負責看店的是王家的老人,白髮蒼蒼,頭戴方巾,穿月白色長衫,是與科考作鬥爭,鬥了大半輩子都沒贏過一場的老童生。
這書店可以買書,不過以租書為主。
在店門入口處立著一塊告示牌子,上書:書業生涯,本大利細。塗抹撕扯,全部陪抵。勤換早還,輪流更替。三日為期,過期倍計。諸祈鑑原,特此告啟。
與聶小倩前世早期的那些租書店差相彷彿。
進出書鋪的人不少,從穿長衫的書生到穿短褂的白丁,甚至明顯是當跑腿的大戶人家的丫鬟,眾生百態,不一而足。
由此可見,寫小說還是很有搞頭的。
聶小倩進去,視線在書架上逡巡。
那些一疊堆著一疊,比板磚還要厚上幾分的,她沒有去看。因為那些都是時文,有志科考的讀書人買回去當參考資料的,就像前世的那些中考高考參考資料。
她對時文沒興趣,對寫時文更沒興趣。
這個時代的時文,除非是時文大家一榜進士寫出來的,不然都不怎麼值錢,她記得《畫中仙》裡的窮書生崔鴻漸,寫了一大疊幾個板磚厚的時文,作價只有三錢,不到五百文,低賤到了泥土裡。
也不知道墨水紙張的錢收回來沒有。
從時文的書架上跳過,她看到了小說。
只是讓她感到失望的是,這些小說與王大小姐最喜歡的《桃花誤》差不多,都是些才子佳人小說。
才子佳人小說剛出來的時候確實是好的,但當寫小說的一擁而上,都是套路文,氾濫開來,讀得多,就不免無味了。
不過從另一方面看來,這類小說在這個時代,還是很有市場的。她看了不到五分鐘的時間,就有各色男女租走了好幾套。
書店裡的小說沒有參考價值,聶小倩寫小說推陳出新的心反而是更堅定了。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領風騷數百年。這小說界,合該我聶小倩獨領風騷。”
聶小倩想著,琢磨起自己的第一部小說來。
穿越到古代,寫小說就必寫的那一部《倩女幽魂》,她自己就是聶小倩,她不想把自己當成是女主角寫進小說裡去悅人耳目,自然是不會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