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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
援助律師打斷我的話:“有點遺憾,不過雖然遺憾,但是能判緩刑就是最好的結果,你知道法律的皮毛,我想你也知道緩刑意味著什麼。”
我點點頭:“知道,緩刑就是社群矯正,不過沈律師,如果能定上從犯又和受害人達成諒解,我就算不判緩刑也願意。”
沈律師一臉疑惑:“怎麼不判緩刑呢,判緩刑拿到判決就可以回家了,不判緩刑你還要在監獄裡再關一段時間。”
我一臉篤定的說:“嗯,可能確實要再關一段時間,但是認定從犯加上賠償諒解,應該能減輕處罰。”
“那樣就算判實刑最多估計也就一年半,我現在在看守所快一年了,再關半年這件事就算過去了,但是現在這件事拿到判決以後我還要因為這件事痛苦三年。”
這時候有些律師已經和我的同案擺擺手道別了,沈律師卻對我說:“周正,不能這麼想,要定從犯首先你們要有證據,但是在你們之前的公司老闆和主管組長的口供對你們很不利。”
“他們的口供把矛頭對準了你們,另外那些證據又都在你們老闆手裡,我們如果要收集對你們有利的證據確實有些麻煩。”
“實話告訴你吧,我們現在能檢視的只有你們的案宗,我們手裡能掌握的證據只有你們積極賠償受害人,達成諒解協議。”
“法院講究的是證據,他們也知道你們是打工的,但是沒有證據他們沒有辦法認定你們是從犯,所以這件事不能賭,能判緩刑對你們來說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你們的有些同案還判不了緩刑呢!”
沈律師說的算是肺腑之言,我點點頭:“知道了沈律師,謝謝你做我的援助律師,免費為我辯護。”
沈律師擺擺手:“應該的, 這是我們的工作。”
說著,他從口袋裡摸出幾張名片:“周正,這是我的名片,我做律師這一行二十年了,咱們肯定是不會再合作了,我相信你肯定也不會再犯法了。”
“但是帶回看守所,分給你的獄友們看看,讓他們誰有需要就讓他們家裡的人給我打電話……”
:()在看守所關押的真實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