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星星手鍊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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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勁就都使到碗筷上面去了,李蘇如是感慨。
……
翌日清晨,一大早,林宛瑜就不見蹤影了。
她先是去了趟銀行,把美刀給換成了夏國幣,之後又辦了一張新的銀行卡,畢竟她以前的卡都被她老爸給凍結了。
等這一切都辦完,林大小姐故意惡搞給李蘇轉了幾十個Q幣——還李蘇幫她租賃帳篷的費用。
李蘇對此不以為然,畢竟Q幣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也算是硬通貨了。
李蘇在公寓裡收拾自己的東西,東西不算多,也就裝滿了兩個行李箱而已,像家電什麼的則是公寓自帶的,並不是李蘇的。
李蘇魂穿過來兩個月了,也就添置了機車和相機這兩個物件,其他的,跟原主來這公寓時一模一樣。
原主明明到死心裡都還那麼喜歡前妻,但卻硬是彆扭的連張前妻的照片都沒帶在身上,所以時至今日,李蘇都還沒有一睹季諾瀾的芳顏。
其實如果李蘇真的想知道,那他完全可以上網查,畢竟從原主那破碎不堪的記憶裡還是勉強可以得知,季諾瀾是一個超級有名的廣播節目主持人+配音演員,她可是有著“女妖塞壬”之稱的大美人啊!
只是李蘇對此並不強求。
相比於季諾瀾,其實此時此刻倒是有另外一個女人在李蘇的腦海裡揮之不去——十九歲的陳美嘉。
陳美嘉,李蘇在這個世界睜開眼睛第一眼所看到的女人,十九歲,高中畢業後就出來混社會了,是2627女團成員,在中環狂飆賽的比賽現場認識了李蘇,然後一夜有情。最主要的是,她是個雛兒,那隻印有粉色兔子的泡泡襪,給李蘇留下的印象還是挺深刻的。
記得那個時候還是暮春時節,那個早上,李蘇請陳美嘉吃了兩份鐵板燒,畢竟對面那個女孩子昨晚是第一次嘛,多吃點東西補充一下體力也是可以理解的。
當時那個女孩子用兔子一般的眼神怯怯的打量著李蘇,李蘇卻只是跟服務生借了紙筆,絞盡腦汁文抄了幾首這個世界並不存在的女團歌送給了陳美嘉,算是分手費,或者說是補償。
而陳美嘉當時則是送了一條星星手鍊給李蘇,嘴裡還說著什麼等她成為大明星了以後就會來找他之類的話。
李蘇當時就笑了,這倒不是笑她成不了大明星,畢竟她手握好幾首已經被另一個世界證明過的大熱歌曲,而是在笑她說等她成為大明星後,她會來找他這句話——等她成為大明星了,估計早就忘了自己了。
所以在李蘇心裡,那個早晨之後,他倆就已經是天各一方的路人了。
只是如今握著這條星星手鍊,李蘇倒也不捨得丟掉,這倒不是李蘇有什麼征服了雛女之後保留其紀念品的陰暗癖好。
留著這條手鍊,只是因為第一眼看到的女人,對男人而言終究是有那麼一點特殊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