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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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站起來,想走出去打電話。
包廂裡的眾人卻不知道為何都看向了她,言喻微怔,鐳射燈忽然從她的腦袋上籠罩了下來,她整個人落在了萬眾矚目的光束裡。
言喻笑:“這是怎麼了?”
幾個女孩子笑嘻嘻的:“我們隨機點人唱歌呢,輪到你了呀!”
言喻看了過去,眸子微凝,那幾個女孩子就是在廁所議論她的幾人。
女孩子繼續道:“哦,對了,這首歌很有意思哦,歌曲名字叫做:我不是小三,言喻你來唱唱吧。”
她們說話的樣子,像是無辜的孩子一樣單純,卻句句帶刺。
其餘的組員們忍不住笑了起來,笑聲中有明顯的幸災樂禍和看笑話的意味,在這個敏感時期,點這個歌曲,又讓言喻唱。
說不是嘲諷,都沒人相信。
組長擰眉,那幾個女孩子中有一個是有後臺的,似乎是許家的遠房親戚,她還真的沒權利開除。
言喻婉拒:“抱歉,我現在急著出去打電話。”
“你幹嘛不唱啊,是不是心虛?敢做還不敢當了……報紙都敢上,歌還不敢唱了……”
這句話已經帶著明晃晃的火藥味。
組長站了起來:“林繁,你喝醉了。”
槍打出頭鳥,就是這樣。
言喻盯著她,抿著唇,琥珀色的瞳仁裡映出了燈光的光澤。
言喻知道,她如果在這件事上態度不夠強硬,那她在公司的立場就很難站穩,她開口,聲音平靜,卻帶著力量:“如果大家對昨天的報紙很感興趣的話,我就解釋幾句,我沒做小三,昨天在機場拍攝到的照片,只是一次正常的公務出行,整個法務組的人都知道,我為了倫敦案跟著陸總出差。”
“只是因為無良媒體的解說,才讓那張照片增添了幾分桃色。”
言喻說著,彎彎了眼睛,眼角染笑,似是不再壓抑,原本就顯得耀眼的五官,一下更明麗了,再多看幾眼,似是能勾魂奪魄。
“當然,這個誤會也少不了我外表的推波助瀾,但我有能力,也有自信,我的內在足以匹配我的外在。”
她頓了頓,在林繁要繼續說話的時候,搶先動了動薄唇,帶著警告:“各位都是法律人士,應該清楚誹謗罪的構成要素吧。”
有些話點到即止即可。
她說完之後,笑了笑,跟組長說了抱歉,她先出去接個電話。
其實大家也就是工作之餘看看笑話罷了,誰也不想平白無故得罪人,更不想因此揹負官司,所以在言喻出去之後,就各自玩各自,散開了。
包廂重新恢復了熱鬧。
言喻走到了洗手間門口,站定,看了看手機,沒有陸衍的資訊進來,她剛剛在裡面說的信誓旦旦,但現在心裡卻有些空落落的。
她也會累的啊。
但她告訴自己,永不疲憊。
頭頂上燈光明亮,她的臉卻隱匿在了陰影裡,濃密的睫毛在眼尾下,落了厚重的陰翳,顯得格外落寞。
她深呼吸,決定回家,低頭給陸衍撥打了電話。
電話通了,沒人接聽。
與此同時,身後卻傳來了手機自帶的鈴聲,有些熟悉,聲音越來越近,沉穩的腳步聲也越來越近。
她心提了起來,轉過了身。
看到了一個男人。
男人修長的手慢條斯理地拿著紙巾,一點點擦乾了水分,然後扔進了垃圾桶裡,狹長的瞳眸漆黑,沒有幾分溫度。
西裝口袋裡的手機,正在響著。
他淡淡地睨了言喻一眼,勾了勾唇,眼底似是有寒冰,擰眉:“追到這裡來找我?又因為我不回去?”
正文 第34章 DNA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