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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某天任毅跑過來對她說:「我發明瞭一種藥劑,能夠一次性幹掉所有喜歡說脫口秀的人,並因此得到諾貝爾和平獎。」
如果喬琳選擇在這時離開,那麼一切就都不一樣了,沒人會說她冷血,反而會將她視作為一個高尚的、不在乎榮譽和金錢的女人。
至少說脫口秀的人都會站在她這邊。
身後忽然傳來陸饒的聲音:「喬琳!」
喬琳回過頭,看到陸饒左手拿著咖啡,右手拿著氣泡水,被變紅的訊號燈阻攔在斑馬線的另一端。
「你怎麼走了啊?」陸饒隔著馬路朝喬琳喊。
「回去工作。」喬琳說,「我大你好幾歲呢,你至少得叫我一聲琳姐。」
陸饒像是沒聽到一樣,舉著氣泡水朝喬琳喊:「我知道該怎麼說了。」
「什麼怎麼說。?」
陸饒喊:「你做得沒錯,給他一次機會,或者不給,這都是你的選擇!」
路過的行人都往他們這邊看,喬琳有些尷尬,聳了聳肩說:「好吧,我知道了。我要回去工作了。」
陸饒卻沒有停下的意思:「賭鬼本來就不值得相信,哪怕你給他一次機會,也只不過是多傷心一次。難道就因為你們談過幾年戀愛,就要跟他一起死守沉船嗎?」
喬琳朝著陸饒招手:「你過來說,別隔著馬路喊。」
陸饒還是沒理她:「而且,什麼叫你不值得被喜歡啊?你為什麼會有這種想法啊,做了正確的選擇就不值得被喜歡了,這是什麼狗屁道理?難道只有糊塗蛋才值得被喜歡嗎?這就是放屁!是在說胡話。而且,不值得被喜歡的,明明是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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