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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娘以後,他更是沒人能管,家裡趁幾個糟錢兒,再加個什麼功臣之後的虛火,如果放在天子腳下北京城旗人扎堆,滿街黃帶子的地方,哪怕是天津、上海這樣華洋雜處的地界那是任嘛不算,但是在榆林堡這個屁大的地方可就成了一霸了。
雖然他並沒有什麼實際上的大的惡行,只不過就是沒事的時候在大街上尋釁生事,吃別人個生瓜梨棗不但不給錢,動不動還把別人的攤子給掀了。到飯館吃飯十幾個人一人一張桌子,把所有的桌子都佔滿了,一人一盤兩個大子的花生米從清早喝到天黑,酒還是自己帶的,美其名曰&ldo;照顧你生意&rdo;,連著喝個十多天,逼的掌櫃的非要請他的客,想給他倆錢把這些瘟神打發走,偏偏他還不收,虎著個眼睛:&ldo;小爺是沒錢還是怎麼的?你把小爺當成吃小鋪的青皮了?拿著,我們今天吃了你十四盤花生米,一盤兩個子,一共是二十八個大子,爺給你三十個,多兩個算是賞錢!明天一早爺還來!&rdo;掌櫃的看著手裡的這三十個大子,哭笑不得,心道:&ldo;三十個銅子?還不夠我租這鋪面的房錢呢!&rdo;一直鬧了十多天,有這些混球天天守在這裡,哪裡還有人敢來吃飯?正當掌櫃的心灰意懶準備關門上板,收了生意的時候,他們卻覺得玩膩味了,再也不來了,尋其他的耍子去了。有時候調戲大姑娘,小媳婦,甚至還鬧出什麼搶親的把戲,那也不過是把這些驚慌失措的女人嚇的在街上哭天抹淚,然後一群人哄鬧著呼嘯而去。
按照莊虎臣在二十一世紀學的心理學的角度看,這個清朝末年留著個辮子,也叫莊虎臣的傢伙,應該是典型的心理空虛找刺激而已,算不得什麼,可是在這個年代,就是過街老鼠了,這個時代講究壞事只可以做,不可以說,悄悄的進村,打槍的不要,象他這樣肆意的胡鬧,那就真的是神憎鬼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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