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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沒有把頭髮染成半頭粉紅色,紅髮染的時間有些長了,有些脫色,不鮮艷了,髮根部分已經長出來一兩厘米的黑髮,反而多了幾分溫柔。
只有杜若還不太習慣他的短髮。
及腰的長髮呵,說捨棄就捨棄。
&ldo;因為接下來可能不在國內了。&rdo;唐景人喝一口咖啡說,&ldo;搞到了新貝斯手,順便簽了海外的公司,要到美國去跟美國人合作做曲子。&rdo;
&ldo;天啊,我就說rub真不是尋常之輩。&rdo;水晴驚嘆,&ldo;要去征服美國人了。&rdo;
&ldo;是征服全世界。&rdo;唐景人糾正說,&ldo;這是林約說的。&rdo;
水晴佩服地豎起了大拇指。
在失去貝斯手後,rub又把演出推後了好幾個月,用來作內部調整的緩衝時間。新貝斯手一歸隊,五個人又以生死時速補回好十幾場公演。剛歇口氣,就要收拾家當到美國修煉去了。
這就像是用4倍速度來播放的一年,除了緩衝的那段時間杜若能跟唐景人喝幾回小酒,下半年就幾乎連他的影子也抓不到了。然後,嗖地,人就飛去了美國。
這一波操作讓杜若惆悵得很,通訊也相當不便,只能一邊腦補他在美國的生活,一邊悶頭和譚瀝搞生意。
說來奇怪,和譚瀝的合作是怎麼得心應手怎麼來,她覺得自己成為飲食大亨是指日可待了。繼麵包店之後,他們又一起開了一家咖啡館和一家日料店。這個年代的個體戶做起來只有一個字‐‐&ldo;發&rdo;,遍地都是機會,遍地都是黃金,只要你敢想,然後行動起來。
也許也得益於她在30年後的那幾年單身漢生活,每天混吃混喝,積累了不少食貨經驗。30年後紅得起來的美食和經營模式,這個年代借鑑一些總不會錯。
不對,已經不是30年後了,而是26年後了。
有時她會喝醉酒,對著譚瀝說我真的好想好想唐先生,然後一個勁兒地哭。譚瀝只能沉默地一遍遍掃她的背。
每次酒醒她都一身冷汗,害怕自己說漏了嘴,把秘密全部爆了出來。
還好每次譚瀝都沒有什麼異樣。
大年三十,她又喝得不清不楚,回家接了個電話,是唐景人。
&ldo;你喝多了。&rdo;唐景人咕嚕咕嚕地說。
&ldo;你怎麼沒有醉?&rdo;她還會取笑他,還清醒得很,&ldo;大年三十,我一個人過。&rdo;
&ldo;我也是。&rdo;他談談地說。
&ldo;你一個人怎麼不回來?&rdo;
&ldo;明天,直接飛回家。&rdo;他說,&ldo;大概晚上才能到,路線不同,我現在告訴你地址,你自己過去好麼?&rdo;
這是什麼?見家長?
杜若一怔,不假思索地說:&ldo;我不去。&rdo;
那頭吃了這狠狠的一棒,良久才吱出三個字:&ldo;為什麼?&rdo;
杜若低頭垂眼,心如刀割地用食指卷著電話線。她害怕面對一切愛他的人,害怕他的樂迷,害怕他的家人,因為她是個徹頭徹尾的大話精。她不是純粹地和他相遇、相知、相愛,她只是有幸得到了機會,從頭到尾都在謀劃。雖然她是在謀劃拯救他,但最終,她還是要將他帶離這個世界,這個時空,於他們,依然是要承受失去他的痛。
相比之下,她是自私的,她有何顏面?
她只想最終帶他走,不想太深入他的生活。
這些秘密,這些心事,她訴說無門,只能由它黴爛在心裡,腐蝕著她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