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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證清白是一件很難的事情,網上的各種案例已經證明了這個道理。
唯一可以慶幸的就是警方不是不講道理的群體,我自證清白的難度會小很多,卻同樣不容樂觀。
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並不是專業人士,對破案這種事情,最大的知識來源就是動畫片《名偵探柯南》,頂多再加個《福爾摩斯》。
不過我也很清楚,不管是柯南還是福爾摩斯,那都是文學作品,跟現實是有著很大差異的,我想要自證清白,都不知該如何下手。
我很快想到了李歡歡,就向兩名警察問起了她。
“你跟我們說誰都是沒有用的,她是法醫,也管不到我們。”年輕刑警明顯很生氣。
“我不是那個意思,我真是冤枉的,就是想找她諮詢一下,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自證清白。”
兩名刑警對視了一眼,似乎在用眼神交流著什麼。
過了片刻之後,那位中年警察開口道:“我個人建議你在這種情況下,不要找任何人,你現在找誰,就是給誰添麻煩,對你也不一定會有幫助,因為她還要避嫌。”
我這才反應過來,我這樣說找李歡歡,會給她帶來很大的困擾。
“對不起,我不知道,我沒那個意思。”
“如果你沒有作案犯事,其實根本不用擔心,因為法律最終會還你一個公道。如果你要是想自證清白,我建議從作案動機和作案時間去尋找證據。”
“嗯?”我有些不明所以。
“案發現場是車禍現場,當時只有你們兩個人,再加上車子燃燒燬屍滅跡,想要還原真相是很難的。所以最好是在其餘兩個方面找證據。”
“我記得他的車子是有行車記錄儀……”這話說到一半,我就趕忙閉嘴了。
自己跟楊黎明在車子裡是起了衝突的,那樣的對話真的要讓警方聽到,怕是更不利。
“這個牽扯到證據鏈,我不能告訴你。不過你最好在其他兩個方面下功夫自證清白。”
很明顯,兩個警察也怕說多犯錯,只是稍微提示了一下後,就閉口不談。
我也提出了要求,就是不要雙手都銬起來,留一個銬著就行了,還是要給我留點活動空間的。
兩個警察稍作商量後,也就同意了。
我坐起來想要稍微活動一下筋骨,卻感覺渾身痠軟,根本提不起勁兒,坐了沒多大一會兒,又重新躺下了。
躺在床上,我琢磨著中年刑警給我的提示,該如何自證清白。
一番琢磨之後,我倒是琢磨出一個辦法來。
我不在場的證據是沒有的,不過卻有一個反向證明錄音可能是偽造的辦法。
昨天晚上,楊黎明跟直播間連線說我會害死他,具體的時間我並不確定,不過大概就是我們兩個在樓上玩遊戲,或者是我們在行進的路上。
不管是哪個時間段,我們兩個都是在一起的。
如果能拿到楊黎明家別墅裡的家用監控錄影,還有一路上的道路監控,就可以用影片來證明這一點。
只要證明了我們兩個人一直在一起,那麼在直播間的對話,就可以是兩個年輕人之間的玩笑。
畢竟,哪有跟兇手在一起的時候敢說出那種話的?
年輕人之間相互搞活兒,倒是很有可能,到直播間胡言亂語搞事情,類似的新聞又不是沒見過。
只不過,現在的難點是找到楊黎明家的監控錄影,原本我是可以跟楊黎明他爸溝通的,可現在手機沒了,他那張名片也不知道被我丟去了哪裡,根本就跟對方聯絡不上。
就在我一籌莫展的時候,事情出了重大轉機,我的嫌疑被徹底洗清了,幫我洗清嫌疑的不是別人,正是楊黎明他爸。
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