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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慢慢往北開,時速不會超過五十英里。凱迪拉克的油箱幾乎是滿的,可能足夠帶我跑個三百或三百五十英里,在這種慢速行駛的狀況下,跑的里程甚至可能更多。加速是很要命的一件事!像這種已經有八年車齡的八汽缸引擎,如果猛踩油門的話,那消耗汽油的速度會比咖啡從咖啡壺倒出來的速度還快,但如果維持慢速運轉,就可以撐多一點里程數,甚至有可能多達四百英里,或許可以往西跑到孟菲斯市。
車子一直開著,那輛髒兮兮的紅色卡車因為夠大,即使它在我前方三百碼也是個顯著目標。它繞過亞特蘭大市的南邊往左轉,打算穿越鄉間往西走,看來偽鈔流通的理論是正確的。借著透過交流道的機會,我把速度放慢,讓自己離它遠一點,因為我不希望司機懷疑自己遭到跟蹤。但是看他變換車道的方式,可以得知他不是一個常常看後照鏡的傢伙,於是我又跟得稍微近一點。
紅色卡車一直開著,我跟它保持八輛車的距離。時間也一點一滴過去,下午的時間已經耗盡,漸漸接近傍晚,我一邊開車一邊吃棒棒糖跟喝水充當晚餐。我不知道怎麼操作收音機,那收音機是日本製的花稍貨,一定是修車廠那傢伙換上去的,可能壞掉了。真不知道他怎麼處理賓利的車窗,查莉拿回車子後如果發現車窗變成黑色,會不會昏倒?但這不該是她最需要煩惱的事。我們一路繼續往前開。
我們開了幾乎四百英里,八小時的車程,出了喬治亞州之後穿越阿拉巴馬州,進入密西西比州的東北角,天色已經是一片漆黑。秋陽在我們前方下沉,大家紛紛把車燈開啟,雖然我們在黑暗的天色中只開了幾個小時,但這一段路程卻讓我覺得好像一輩子那麼久。接著,在午夜之際,紅色卡車放慢速度,我發現它在我前方半英里處開進一個卡車休息站──這鬼地方連個名字都沒有,只知道它靠近一個叫做摩托的城鎮,大概離田納西州的州界六十英里,離孟菲斯市七十英里。我跟著卡車開進停車場,停得離它遠遠的。
我看見司機走下車,是個粗壯的高個兒,虎背熊腰,脖子也粗,一頭黑髮的三十幾歲男人,兩隻手臂長的像猿猴似的。我知道他是誰:他是克林納的兒子,那個冷血的瘋子。我盯著他,他下車後站在車子旁邊,在黑暗中伸懶腰、打呵欠。我一邊瞪著他,一邊想像上禮拜四晚上他在倉庫門口手舞足蹈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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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納小子鎖上卡車後,漫步走向休息站,我等了一段時間才跟著他進去。我猜他會直接去廁所,所以我在霓虹燈下的書報攤閒晃,一邊盯著大門。他走出來,慢慢步向用餐區,他在一張桌子旁坐下,再度伸展身體,拿起選單時那副慢條斯理的模樣一看就是個紈袴子弟。他來這裡享用遲來的晚餐,我猜大概要花個二十五分鐘,或許半小時的時間。
我回到停車場去,想要闖進紅色卡車一探究竟,卻發現沒有可乘之機,一點機會也沒有,因為到處都有人走動,兩個公路巡警也在那裡閒蕩著,整個停車場都籠罩在燈光之下。等一下才有機會。
我走回休息站,鑽進一座電話亭,撥電話回馬格瑞夫警局,芬雷馬上就把電話接起來。我聽到他那低沉而帶著哈佛味的聲音,他就坐在電話旁邊等我的訊息。
「你在哪兒啊?」他說。
「離孟菲斯市不遠。」我說,「我看到一輛卡車上貨,就一路緊跟著它,有機會我就上車去看他們搞什麼鬼。司機是克林納的兒子。」
「好。」他說,「皮卡那邊也有訊息。蘿絲可現在很安全,八成睡熟了。他說她要對你傳答愛意。」
「如果有機會的話,幫我說一聲,我也愛她。」我說,「保重啊,哈佛佬。」
「你自己也要保重。」他說完就把電話掛掉。
我漫步走回凱迪拉克,坐在車上等,半小時後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