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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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逃出皇宮大內,流落於天下——或許並不是孬種惹的禍,而是這鹿嬌貴,在皇宮呆膩了,也想到村鎮鄉野,舒筋活骨,換換口味。於是,禍及孬種一族,也殃及黎民百姓。因為在原來的土地上又重新開始與前幾輪沒有多大區別的新一輪的逐鹿遊戲——極其殘酷又十分悲哀。其殘酷在於:這種逐鹿遊戲是在集團與集團之間展開的斬草除根式的兵戎相見,非要把敵對的集團從自己的視野內永遠抹去不可。於是,處在集團與集團夾縫之間的黎民百姓,生靈塗炭在所難免;而在這塊土地上,歷朝歷代普通百姓用智慧和血汗所創造的物質財富,也被摧毀殆盡,類如阿房宮香消玉殞。其悲哀在於:每隔幾百年,甚至更短只有幾十年,整個民族,就要陷入輪迴大動盪——不僅劇烈到翻天覆地,而且短則持續幾十年,長則上百年。同時,似乎整個民族永遠沒有智慧擺脫這個輪迴怪圈的糾纏,只能任其擺佈折磨,只能在其中苦苦掙扎。
因此,這種歷史輪迴悲劇,不僅僅是皇家個人恩怨的報應,而是整個民族的不幸。
也因此,不得不折服於西人在政治上高瞻遠矚的智慧與博大坦蕩的胸襟。
在雅典的政治領袖裡,有一位名叫伯里克利的,在一篇著名的演說辭中說:“……政治不是為少數人獨佔,而是為多數人共有。任何人都有平等的發言權。一個人的才能超過眾人,我們就給他很高的地位。假使有一個人能為國家做事,雖然出生貧寒,但我們不能因此阻斷他的仕途……”。由此觀之,可見:政治為多數人所共享而非個人私產,這一政治理念,在西方由來已久。
於是,其追逐最高政治權利的精神和方式,與國人大相徑庭——假如也把最高政治權利比作“鹿”,那麼其高明之處在於:定期把鹿從皇城國都主動地逐出,有意讓其奔走於鄉野,穿梭於城鎮,並告之於該國公民,人人儘可逐之——至於鹿由誰捕獲已不重要——因為只要是該國公民也只要其遵循逐鹿原則,足矣。
不是麼?不管由誰捕獲,決不意味你一己或你一家,可以完全把它佔為己有。因為整個社會或整個民族已經形成一個共識:鹿屬於大家,大家也該定期逐鹿。因而,人們可以用投票的方式,溫和地來表決一屆政府的去留。從而,有效地跳出了輪迴動盪的怪圈。
因此,兩種逐鹿方式,孰優孰劣,不言自明。
也許國人的逐鹿方式已屬歷史,被塵封在歷史的記憶裡——猶如妖魔鬼怪被鎖鎮於道教聖地龍虎山,再沒有哪位敢像《水滸傳》中的洪太尉去誤走它!
2000…11…20
7 塵煙中的歷史
唐代李淵主動禪讓給二兒子李四民,是發生在李四民於國都長安玄武門公然弒兄殺弟之後,其中是否有什麼難言之隱——歷史並未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釋。歷史上類似於此種政變的事例還很多:宋朝的開國帝王趙匡胤把帝位傳給其第趙光義,而非其子。據傳,也演義了一出典型的弒兄篡位疑案,人稱“斧光燭影”,即是公元976年,趙匡胤臥病在床,他的弟弟趙光義前去探視,這時有人從窗戶外看見有兩個人交手的動作和聽到斧子的聲音,緊接著就宣佈宋太祖晏駕了。明成祖朱棣公然以“清君側”為名透過“靖難之役”從侄兒建文帝手中奪取了皇位,隨後建文帝何去何從,一直是個謎。
如今,當我們這些後來者想用嚴肅的眼光去重新審視這一樁樁歷史疑案時,會發現很難復原其本來的面目,因為所有的一切多被要麼冠冕堂皇的字辭塗鴉的一乾二淨要麼隻字不提,於是,我們現今只能看見其間塵埃落地之後的蛛絲馬跡,也只能籍此並結合人們的口授言傳之野史去大膽的臆斷和揣測——就好比他們即便真是“賊”,也僅能用“懷疑”二字。
當然,我們去考究這些,並非去論證他們動機之背後的道德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