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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上百個人。」
就算現在只找了十個人,之後找的九十人中都沒有出現自殺者,就整體來看也毫無疑問‐‐統計上的數字就是這麼一回事。雖然某些狀況會出現偏頗,然而母數愈多,就愈會接近統計上的數字。在目前樣本數過少的階段,討論偏頗沒有意義。
「可是飯田先生不光只是自殺,他還打算帶著太太和小孩一起上路。」
事件本身的確令人震驚,然而日本國內的強迫自殺案件絕不在少數,只是沒有報匯出來。
往日本到底多常發生強迫自殺?其實並不清楚,因為警察廳並未發表過關於強迫自殺的統計。從過去愛知縣警發表的近親殺人的統計看來,光是母子自殺就佔了三成,比殺害嬰兒、配偶還多。不過,發生在家庭內的殺人原本就是最常出現的殺人案件型別,約佔了四成。比起被素不相識的人殺害,被具備家族關係的人殺害的可能性更高。
而且,飯田先生的案件只刊登在地方報紙的地方新聞版面,顯然不是全國性報紙會報導的案件。如果在發現妻子的遺體時,飯田先生行蹤不明,可能就會有報導了。然而,在此之前就已經發現飯田先生的自殺屍體,判斷他是強迫自殺。
不知道為什麼,在大眾媒體的想法中,這不是「殺人以及殺人未遂」而是名為「強迫自殺」的另一種現象。比起殺人,自殺很難成為新聞。
我從以前就覺得這件事很不可思議,日本人過於看輕家族內造成的強迫自殺,背後的原因或許是多數人傾向將整個家庭視為單一的存在,而非關注於家庭內的個體。日本人傾向將殺害家人後,自己也死亡的狀況視為損壞自己的身體後死去,在法庭上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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