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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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我墮胎,可能再不能懷孕。我自己很清楚,並沒有對兩個男人產生同樣的一份感情。我對垂死的丈夫有生命相依的感情,要是他能活過來,我願意陪伴他;至於對那個男人,我只是因為渴望一個孩子才……要是你能告訴我實情,我丈夫是不是活不過來了,如果真是那樣,我就不墮胎。也許孩子出生前,他已經死了…… “你會說我不該犯這個錯誤,丈夫未死之前,就懷了別人的孩子,我應該耐心等待。可是,生活不就是在過錯中過來的嗎?偶然凌駕人的感情、思慮和計算,有的事情是無法挽回的……況且,我自己的年齡也不堪拖延了……” “你想把自己的艱難抉擇轉交給我?從職業的角度講,我幫不了你的忙。我能診斷病人的病理狀況,但不能診斷病人的意志狀況。生靠意志,死也靠意志;意志可以推延死亡。你丈夫肯定活不過來了,但我無法知道他是不是明天就死,也許他還會活上好幾年,這樣的病例不是沒有過。你得自己決定:為了丈夫垂死的平靜,還是為了自己的另一個生命。” “選擇哪一個生命才是道德的?垂死的生命,還是新生的生命?” “什麼叫道德?道德把生活中的事分為善和惡,善是完滿的,惡是有欠缺的。人的生活不可能是完善的,人的生命總有欠缺。這樣看來,你如今的兩種選擇都會是惡的。不過,你用什麼尺度來衡量一件事是完滿的還是有欠缺的?給事物的自在目的排上等級秩序,某物的存在目的高於另一物。靠這樣的等級秩序,你才可以知道善的選擇——更高的(等於更完滿的)存在目的,譬如說新生命的存在權利高於垂死生命的存在權利。可是,這樣的目的等級秩序在如今的生活中很難建立起來。你沒有看到現在的報紙和雜誌上經常在問:誰來給善的等級秩序建立正當性?如今人們相信每一事物的價值都是平等的。這種平等指的不是自然質料的平等,垂死的生命與新生的生命在自然機體上絕不平等。平等指價值上的平等,並不因自然機體上隨機的差異而有價值上的分別。當你面臨兩個看起來同樣有價值並且聯絡在一起的存在目的時,選擇任何一個目的就成了對另一個目的的傷害,你就無法避免選擇帶來的惡。你的麻煩在於,不同的、相互衝突的慾望想象的可能性是平等的,一種可能性——比如新生命的生或死——沒有比另一種可能性——比如垂死的丈夫可能活過來——更強的理由,在感情上無法考量(現在這個詞正時髦,請原諒,我就順便用)。人的願望不是單一的,一個人會有多種不同的願望,每一種願望有自己的完滿。實現這一願望是一種善,對另一願望就可能 是惡,反之亦然。選擇這一事物的善(幸福),也就選擇了另一事物的惡(不幸)。誰可以告訴你,在為了丈夫與為了孩子之間,哪一個選擇更道德?我嗎?我不是上帝。即便上帝恐怕也沒有能力知道。至少耶穌基督沒有能力做這樣的判定,告訴你哪個選擇是道德的,不然他的天父也沒有必要讓他在十字架上與人一同受苦,陪伴世人在不可避免的惡(欠缺)的處境中的苦楚。 “用道德來判定人生的複雜性和可能性不僅是徒勞的,我覺得這恰恰才是不道德的。重要的也許是,知道什麼樣的選擇是真實的。真實的選擇未見得是善的,真實並不會顧及道德。‘十誡’中‘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的神的名’的意思是說,不能隨意以道德神的名義為自己的選擇提供理由。耶和華是善惡之神,那些自稱按耶和華的旨意選擇生活中的可能性的人,不過在自己給自己的選擇提供正當的、善的理由,其實是逃避自己的選擇必得要承負的負擔。你也許可能找到一個善的理由來支撐自己的選擇,好讓自己心安理得,其實只是在自己欺騙自己。我們沒有辦法逃避自己生命中的掙扎處境。掙扎就是在兩種都有欠缺的願望中必須自己做出選擇,你選擇任何一種決斷——墮胎還是不墮胎,都不會心安理得。” 兩個月後,老醫生在樓道里撞見瓦伊達。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