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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拿起了筆來,想提前寫下自己的遺書。這樣做一來是對他決定的事有個肯定的交代;二來則是希望菲雲可以看得見,對他相信。
方友倫拿起了筆,將日記往後翻了翻,想就在6月26日那篇菲雲最後的日記的後面,找一頁空白來寫下自己的遺言,但當他把“6月26日”翻過去的時候,他卻愕然一驚,筆,也不禁從他的手上掉了下來。
因為,方友倫在6月26日那篇日記的下一頁,看到了6月27日的內容……而且,依然是那血紅色的文字。
怎麼可能?這怎麼可能?菲雲在6月26日的下午就已經停止了呼吸,她怎麼會寫出6月27日那天的日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