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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多少錢一年?」
「總得一千兩以上,少的也要七八百兩。」
「你到任後要將事審度到底,再行辦理,不要被州縣矇蔽。」
「是。」
「你今天請安後就上任去吧。」
「福建是海疆要地,臣才識短淺,加上人地生疏,擔心不能勝任,還求皇上訓示。」
「你到任後,自然要諸事整頓,切不可初到時整頓,時間長了就因循苟且。」
「臣是屢次獲咎之人,蒙皇上不次之擢,臣怎麼敢不盡心竭力,辜負天恩呢?」皇上點了點頭,於是我就請安而出。
我從道光二十九年(1849)、道光三十年(1850)間就有希望升巡撫,第一次是被薩迎阿陷害,第二次被桂良陷害,輾轉流離將近十年。中間我雖然任甘肅藩司一年半,可是缺分清貧,我又不肯亂來,所以鹹豐八年(1858)回京城時,我依然兩袖清風。我家中的一點積蓄,又因為大林經理不善,揮灑一空。現在又得了這樣一個苦缺,讓人很是為難。按習慣,應該給京城中的同仁以及同事每人送一份「別敬」,可是現在時勢艱難,無從借貸;況且我已年過六旬,官興闌珊,已無求於那些權貴。再說,就算我現在四處借債,等到上任後無力償還,那樣就會累己累人,反而不好。我又想,如果命中真能升巡撫,又何至於兩遇坎坷——福命之衰薄,已可想見。所以,我拿定主意,年內就辭官回京,何苦終身勞碌,甘心降氣地做人家的屬吏呢?既然這樣,這一次的「別敬」,能省則省。
到福建路途遙遠,水陸舟車,沒有兩千兩肯定不夠用。京城之中就算不廣為應酬,僅僅園費和畫憑兩項,以及其它地方小為點綴,少於兩千兩也不能敷衍;而賞勞家人,歸還零星鋪帳,還不在其內。京城中無處可以借貸,就算借貸也無力償還。福建藩司進項很少,為它舉債得不償失。金全、張林每人向我借銀七千兩,自鹹豐二年(1852)到現在已經七年,除將本銀在京城追收,作為安家起身的費用。這七年的月利,我打算到蘇州後向他們討還,作為赴閩的盤纏。
地方官上京,見人就哭窮。京官最討厭外官哭窮——這也是一種官場風氣。近來,外官苦累的越來越多,應酬多、用度也多,所以對京官的孝敬就不能不減少。京官俸祿微薄,就靠外官孝敬為生,每遇到督撫司道進京,邀請宴會,從無虛日。臨行時,外官就根據關係親疏給各家留下多少不等的「別敬」。送的人已經盡力,接受的人卻還不滿足,就算是十分的周到,也總有人埋怨;甚至有素不相識的,或具帖邀請,或上書丐幫,怒其無因,憫其無賴,也不能不表示一下。所以外官把進京視為畏途,而京官卻把外官看成肥羊,磨刀霍霍。
我在道光年間出任朔平府知府,未曾留別,只是應酬師門而已。後來任陝西糧道時出京留別,共花費一萬七千多兩。我任四川臬司時出京留別,花費一萬三四兩。任貴州藩司出京,又是一萬一千多兩。調任河南藩司出京,又是一萬二三千兩。至於年節應酬以及紅白喜事,還不在內——應酬不可謂不厚。可是我因野番案受到牽連時,朝中士大夫很少有人為我主持公道的,卻把附和琦善作為我的罪案。現在看來剿番這件事並無錯誤,就算有錯,我也只是隨同畫諾[2]而已,並沒有參與其事。憑我的資格,憑我的官聲,早該成為封疆大吏了。可是我卻在藩司這個位置上蹉跎了十年,也沒見誰為我在皇上面前說一句話。這樣看來,應酬有什麼用呢?
有些人性情暴戾、名聲平常、拖沓因循,對國計民生全無認識,反而高牙大勢,久任封疆,並且聖眷很好。至於那些沒有什麼突出才能,而輿論也並不看好的,也是不用幾年就躋身顯貴行列。可見人各有天命,現在我年紀大了,灰燼餘生,對官場早已不存奢望,至於學問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