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叫張天宇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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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在把頭給我留下的院子,寫著小說,花姐遞給我一杯茶,看著坐著輪椅的花姐,對花姐說:“我把我們的故事,寫成小說,我想讓把頭他們活在小說裡”。
花姐笑了笑說:“好啊,你做什麼,姐都支援你!”
周圍人都以為花姐和我是夫妻,只有我們自己知道,我們並非是夫妻,我們是“一家人”,這是把頭最後騙我說的話,我依然記著,“一家人永遠不要分開!”。我們兩個沒有任何親人,任何朋友,現在我和花姐兩人相依為命,這已經是最好的結果,回望我們的曾經,把頭,華哥,鬍子哥........,都已經離開了我們,如果可以從來,我會告訴把頭,我不想加入你們。
我叫張天宇,家是東北農村的,家裡生活還算是富裕,但是天不由人願,母親接連的幾場大病,家裡的財富都因為給母親治病消耗無幾,那年我才14歲,因為家裡無法負擔學費,只能早早退學,小學五年級的文化,年紀又小,找工作很難,只能跟著父親在河裡撈沙子掙錢。
父親對我很好,但是家庭的原因沒有辦法,即便只有八十多斤,一米七的我也要每天不停地幹活,轉眼就是十七歲,沒有見過世面的我,讓親戚安排了去城市一家飯店學手藝,客人非常多,我每天的工作就是什麼都幹,洗菜,切墩,上菜,刷盤子,只要是有活就是我幹,一個月還能給150塊錢。
在飯店這一干就是三年,每天這樣重複生活,讓我徹底受夠了在飯店工作,我決定瞞著家裡自己出去闖闖,手裡還有幾百塊錢,感覺自己能活很久,可是到了社會上才知道,嘴巴會被打的有多疼。
錦州這個城市火車站旁有個供人和腳踏車行走的通道,我們這裡叫單洞,當地人都知道這裡是整個城市最魚龍混雜的地方,很多人在這裡吃過虧。
“你看地上有個金項鍊”
一個女孩子告訴她身邊的男人。
男人看到後,馬上過去要撿了這個金項鍊,這個時候另一隻手與男子一同去撿金項鍊,兩個人算是同時撿起來了。
“兄弟,這金項鍊是我先看到的!”
旁邊一個穿著喇叭褲的男人說。
“什麼你先看到的,明明是我們先看到的” 女孩說。
兩個男人都不放手,因為這件事三個人吵得不可開交。
“兄弟,咱倆別在這裡吵了,也不是什麼好事,一會丟項鍊的人來了,咱倆誰也得不到”,喇叭褲男子說。
隨後喇叭褲男子把兩個人拉到一個小衚衕,準備去分贓了,我看到後笑了笑,心裡想這兩個傻子又被騙了,這單洞人來人往的為啥沒人撿,就是因為這是個局,當地人都知道,都不會去撿,這群人就專門在單洞這裡坑外地人。
我現在也沒有工作,也沒地方住,每天就在單洞旁有個錄影廳,1塊錢就可以看,也沒有清人這麼一說,只有到了半夜,會把一些孩子清出去,因為後半夜還會放一些“大片”,我也沒有住所,每天我就混在這裡。
在錄影廳混了足足一個月,我白天去找工作,晚上去錄影廳,這個錄影廳就是我轉變生活的開始,在錄影廳的日子,我認識了一個比我大二十歲的大哥李明。
李明這個人不愛說話,有一米八的個頭,手上都是老繭,我剛開始以為是附近的工人,他一個星期能來兩三次,半夜就走,因為我是錄影廳的常客,就跟他熟悉起來了。
“小夥子,你幹嘛的,我每次來都能見到你,你在這裡上班嗎” 李明說。
“我啊,以前在親戚家飯店上班,有點幹夠了,想幹點別的”
“那你會做飯?做飯好吃不啊?”李明有點嘲笑的跟我說。
我吹牛的說:“咱不是吹牛啊,原來那個飯店客人那麼多,都靠著我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