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分家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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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兩人是下午過來的,屋裡有些陰暗,可能是下人照顧不周,屋裡連盞燭燈都沒有,但到如今,燕明澤已經不在意這些了。
他沒有立刻點頭,臉上連一絲表情都沒有。
沈氏說道:“你也別怪我心狠,從前不是沒給過你機會,可你這般棄燕國公府於不顧,回回還要我去給你收拾爛攤子,恐怕明月和你小娘以前的下場,就是燕國公府的明日。”
於氏也勸道:“這也是為你好,日後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你想怎麼都行。這燕國公府把你養大成人也不容易,你也該記著點府上的好才是,這還給你宅子莊子銀子,外人看也好看,對你也好不是,你說你還有什麼不知足的。”
燕明澤願意嗎?他自然不願意,他明白自己能進松山書院讀書、能衣食不愁,不是因為他功課好,而是因為他是燕國公府的子弟。
倘若失去這個身份,林家會把女兒嫁給他嗎,可能吧,這樣總比被趕出去強。他在想這事是否還有轉換的餘地,可嬸母都來了,就說明父親什麼都沒有幫到,與其苦苦哀求被沈氏於氏看不起,還不如趁機商議加大籌碼。
燕明澤平靜說道:“我可以寫下告知書,但我要娶林家小娘子,一千兩銀子不夠,我要五千兩。”
說實話,五千兩銀子對現在的燕國公府來說並不多。當初許靜姝去兆州,單沈氏自己就給了五千兩,明蕎那邊估計還塞了銀子,而且孟小娘的錢全留給了燕明月和燕明芸,燕明澤手裡就算有銀子,那也不多。
可如今的銀子多是女兒賺來的,不是給燕明澤造的,沈氏不想答應。
沈氏心疼女兒,她道:“五千兩不行,宅子和莊子加起來就得一萬多兩了,我給你兩千兩銀子,若是不願意,大可不寫這告知書,你日後就在這院子裡待著,咱們誰也不妨礙誰。”
談價錢也得有資本,燕明澤現在還有什麼。
燕明澤道:“還有我院子裡的東西,我要全部帶走。”
最貴的是書冊,這些若是不帶走,以後還得再買。而且這些年下來,燕國公也給過他不少東西,加上逢年過節老夫人他們賞的,十七年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財富。
燕明澤要出府另過,以後需要精打細算,自然什麼都得用得上。
而林家那邊,不知道他出府的緣由,只要沈氏不說,這件事就能藏一輩子。
再說了,此事也有林毓婉的過錯,她總不能勾引了人,最後又嫌棄他為了娶她犯錯,被單獨分出府吧。
林毓婉當初說的不是很好聽嗎,說心儀於他,怎麼都好,不在乎別的,只是他這個人。哪怕他最後娶了黃芷心,有他那些話,她此生也無憾了。
如今他要娶她,不是正如了她的願嗎,還有什麼不知足的。
娶林毓婉估計不會太張揚,但也得有長輩操持,不然林家不太好交代。
沈氏點頭應允,“好。”
這些東西,就算燕明澤不帶走,他們也不會用的,
留著做什麼,孟小娘都沒了,給誰做念想?
燕明澤沒有要說的了,“多謝母親替我操勞。”
沈氏替他操勞的多了,但擔不起他這句謝。
於氏打了個圓場,說道:“一家人說這些話的確傷情分,不過這事兒也有你的不是,我們也是不得已而為之,日後你千萬別心存記恨。總之,你母親、祖母都為這事擔驚受怕了好幾日,日後出府,也該吸取教訓,謹言慎行。
等成親之後好好過日子,你老師那邊終究是你的不是,到時候好好賠個不是吧。”
燕明澤點了點頭:“謹記嬸母教誨。”
沈氏心道,他這些話應得比誰都快,可最後全都不理不顧。什麼都記著,可全然不放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