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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副隊好眼力。” 駱君稀點點頭,“火調在廚房地上發現一些塑膠瓶殘骸,而明明廚房離電錶箱的距離較遠,卻是整個屋子裡焚燬最嚴重的,從這兩點來看,我們懷疑1210廚房曾經堆放過易燃液體,起火後發生了二次爆燃,廚房緊挨出口,才導致屋內的人無法逃生。”
他將螢幕上的照片切換到下一張。“還有一點可以佐證這個推測,就是1210樓下1110同樣廚房焚燬嚴重,住戶一死一傷。”
“宋晴晴整理了所有死傷人員的資料資訊,大家可以自己看一下。”
宋晴晴站起來,開始給大家分發材料。
“那麼現在我們來看一下案發第二天出現在網上的影片。”
螢幕上的畫面開始移動:光線很暗,鏡頭搖晃,是拿著手機進行的第一視角拍攝。影片開始是沿著樓梯往上走的場景,來到牆上寫著數字12的樓層,畫面開始水平移動。
電錶箱進入視線,畫面跟著拍攝者的一隻手移動到隨身揹包,那隻手從裡面取一個小紙箱,把它放到裡面,然後,紙箱的蓋子被開啟,露出定時裝置上走動的紅色數字。接著,那隻手合上紙箱的蓋子,對著鏡頭比了一個ok的手勢——畫面定格,影片結束。
整個片段配著當下短影片軟體最時興的一首輕快的背景音樂,與投放炸彈的主題格格不入,更襯托出一絲荒誕詭異來。
影片播完,在座的誰也沒說話,直到徐熠打破了沉默:“這個影片不一定是縱火者拍的吧,也可能是網友惡作劇?”
“確實有這個可能,但我們已經查過,這個影片最早是在抖影上釋出的,釋出時間和起火時間十分接近,甚至早於119接警的時間,那時候還沒有任何媒體播報關於火災的訊息,所以,影片很大機率就是縱火者提前拍攝,自己釋出的。”
“釋出者的身份能查到嗎?”
“殭屍號,海外號碼註冊的。” 駱君稀再次點開播放鍵,指著影片畫面說:“影片裡拍攝的場景和出事樓層的佈局十分吻合,大家看這裡。”
他在拍攝到電錶箱內部的畫面時點了暫停,指著其中一個電錶盒說:“這些電錶的顯示屏上會顯示日期和時間,技術科的同事還原了畫面,上面的時間是2月25日20時08分左右。所以,我們的第一個突破口就是排查2月25日當天的大樓監控,逐一詢問住戶以及進出人員,看看有沒有疑點,目前排查工作進行了80%,暫時沒有發現太有價值的線索。”
駱君稀合上手裡的筆記本,跟徐熠對了一個眼神,說:“2.26特大縱火案的情況就先同步到這裡,接下來,請徐副隊給我們梳理一下寧谷匯商場接到縱火威脅的案情吧。”
徐熠三兩步走到前面,咧開嘴爽朗一笑說:“大家好!我是普陽分局刑偵支隊的徐熠,很榮幸可以和大家一起共事!”
宋晴晴等一班女警的臉上不約而同出現了讚許和嚮往的神情。
“2月28日,我們分局接到報警,報案人是下週六就要開業的寧谷匯商場的老闆周雲傑的老婆,她說,在家中信箱發現一封匿名信。”
他在螢幕上放出匿名信的照片,A4紙上用不同書中剪下的字拼出:
周老闆,網上的影片你看了嗎?
我在紫鑫苑放的煙花,
是不是很美?
等到開業那天,
也送你一場,
敬請期待。
“周雲傑堅持認為這只是競爭對手故意藉著時事新聞想要阻撓他商場開業的把戲,但他老婆怕真的出人命,就報了警。”
“商場開業會延後嗎?” 駱君稀問。
“這個周老闆不同意延後開業,我們正在做他的工作。不過,困難點在於除了這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