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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了!
大部分朝臣皆如此想,卻也有機靈的似乎回過神來了。
御史臺陳大人第一個站列出班:“臣啟奏陛下,臣聽太子一言萬分惶恐。規制百官本是我御史臺之職,京中出了這等不顧倫常、寵妾滅妻之輩,我御史臺卻不知其害,實是有罪。臣請陛下允臣陳奏:曹欣修身不妥齊家不力,寵妾滅妻、拋髮妻於寺不知照養,是為不知仁義。其身為朝官,卻知法犯法,視朝綱法紀如無物,更是罪加一等。臣以御史之職,請參曹欣革職除用。望陛下恩准。”
陳大人一開口,立有相近官員隨風,紛紛斥責曹欣行止不端,多有背逆。有那沒有回過神來的,更是將一些隱事提上臺面來,自不說那些朝上對頭了,這樣時候不落井下石等待何時?
最後結果自然是曹欣知法犯法,滅倫毀綱,著吏部立即將曹欣革職,永不錄用!
朝位素來是一個蘿蔔一個坑,有人空出地方來,自然有人喜歡。下朝時分,有那年輕官員腦袋混沌的滿心歡喜的議論著下朝去了。但亦有精明自幹者,慢步人後,嘆息不止:這次,太子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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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無完人,金無赤金。這世上哪有不犯錯的朝官?只有不追究的主子罷了。”
再訴陳詞,岑染沒了初說時的豪情壯志,申世媛卻有了追根究底的意境:“這件事就這麼罷了?”是的,從出事到現在,半月過去,朝上朝下都已經明白過來太子殿下的意思了。
似曹欣這般,考績中等、平素為官卻極是活絡的官滿朝上下數不盡數。這樣的官員放在哪朝,本都是最保險的‘中庸’之士。可偏偏卻折在了太子殿下的手裡!
理由是什麼?噢,御史臺的辭詞很準確,知法犯法,枉顧朝綱。很可怕的帽子,卻也是很籠統的一個帽子。
曹家的那碼子事,雖然說做得不厚道些。可是那位華夫人真的一如太子殿下在朝上說的那般‘無辜’嗎?恐怕不太可能。但是如今可不可能,事實上到底是不是已經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那位曹大人招了沈世雅的眼,惹了沈姑奶奶不痛快,所以太子殿下拿他做了第一個殺頭包。道理拿住了,讓你死你便得死!
好硬的法子!
宣告並茂的冤情陳述在前,國法倫常綱紀在後,你曹家有本事就說你家沒做過這樣的事!可是不行,曹家做了,而且不管事實如何,在外人看來,確實如太子殿下說的那般,哪怕只有六分相似,也坐實是你家寵妾滅妻的事實。然後旁徵博引,便有了不仁不義,貪慕虛榮,不念情義等等等等的衍生詞。
再然後……申世媛好笑,低頭看裙上繡樣。這世上的官員別說九成,就算十成,也沒有不貪墨不枉法,純正清白找不出一丁點瑕疵的。沈世雅這招毒啊!毒在毒在‘人無完人,金無赤金’八個字上。你們官員有本事?連太子殿下的笑話都敢看,是不是?那麼咱們就先比比看,誰先看了誰的笑話。有本事你們就乖乖的給姑奶奶做聖人,做不了聖人就不要讓我逮到你們的小辮子。只要一逮到,那麼下場就一如曹欣那般!
唔,忘了一點最重要的:曹欣掛得這麼慘,最大的敗筆在於他踩了沈世雅的痛腳。沈世雅最恨的就是那等寵妾滅妻的人,沈庭消失得不知哪裡去了,別曹欣卻撞到了槍口上。再加上曹欣又沒有事先來東宮奉承,那麼不找你當替死鬼找誰?
這等計謀……往小裡說可以解釋為太子殿下一如既往的寵愛妹妹,妹妹看哪個不順眼他就順手收拾哪個。往大里則可以解釋為太子殿下與養妹恩義深厚,同氣連枝,共進共退。一個扮黑臉,一個扮白臉,一個堂而皇之居於廟堂之高,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