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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指導庫車、沙雅、新三縣的工作。五師十三團政委賀勁南擔任中心縣委書記。後來,他又被調到阿克蘇專區任黨委書記。1950年4月1日的時候,庫車縣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召開了,成立了庫車縣人民政府,轄7區、21鄉、155個行政村,廢保甲制,建立鄉村人民政權。從這個時候起,開展了鎮壓反革命運動,部分反革命分子被鎮壓,為在農村廣泛開展&ldo;減租反霸&rdo;運動及開展土地改革運動創造了好的條件。運動後期,經中心縣委批准,以各鄉為單位召開了公審大會,21名罪大惡極、群眾痛恨的地痞、惡霸被處以死刑。
我們庫車有一個很有名的惡霸,叫阿不都克然木&iddot;日西提。這個人真是罪大惡極。我可以舉幾個例子。早在1943年,他帶著隊伍駐守鐵列買提達坂的時候,就曾逼迫一個車夫哈德爾把帕力汗等三個暗娼,從縣城送到達坂。哈德爾把人給他送到了,他不但不給車費,還活活把人家打死了。第二年,他逼著農民挖水渠。一個身體很弱的小巴郎子,因為累得氣喘,稍微歇了一口氣,就被他一鞭子要了性命。被這個人活活打死的村民很多,他甚至舉著槍,拿路上幹活的農民當活靶子打,一槍一個,一連打死好幾個,根本不當一回事。1948年,他和一個保長為了催繳糧草的事發生了一點小矛盾,開槍就把那個保長打死了。這種人被處決了,群眾很高興。還有一些情節輕一點的,也被處以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總的說來,廢除了農村的封建特權。
我的情況,解放前有這麼個身份,那種形勢下,少不了要受到影響。1951年4月8日,庫車全縣召開公審大會,在問題還沒徹底查清的情況下,我被扣上&ldo;歷史反革命分子&rdo;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20年。這年的5月,我就被關押到阿克蘇監獄。1953年的秋天,上級政策要求,對邊境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政治犯要從寬處理,對運動中過激行為造成的錯案,要進行複查糾正,給予平反。阿克蘇專區中級人民法院,透過調查取證,認為兩年前對我的判決不妥,就把20年改判為7年。當時擔任阿克蘇專區黨委書記的賀勁南同志,後來有一個回憶材料,說:&ldo;達吾提&iddot;麥合蘇提為起義投誠人員,當時原不應逮捕判決,然仍被錯判,此事我有責任。&rdo;就這麼兩句話,好像就是一個結論。20年,我本來有些絕望了,改判7年,又讓我看到一點曙光。那時候都是這個樣子的,不能簡單地用現在的眼光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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