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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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不行,還是我等會出去給你買一套吧。”林妙又想出了一個“可行”地辦法,可惜馬上被夏以南投了否定票:“我本人不去,你怎麼給我買衣服啊,你知道我穿多大的?喜歡什麼樣式?”
林妙語塞了,她何嘗不知道衣服不能隨便買。何況夏以南這樣的男人,整天在所謂的場面上混,穿衣服還得講究點,路邊攤肯定是不能穿的。可要買好衣服,林妙又買不起,問他要錢?還是算了吧。
他們起來地時候就不早了,再洗澡洗衣服,又站著看了一會兒雨,聊一會兒天,鬥了一會兒嘴皮,就到11點多了。也就是,該做中飯了。
做飯是沒什麼啦,他要願意,在她屋裡待一天也沒什麼,可是,一個裹著白色浴巾的男人老在她面前晃來晃去是不是有點……
她很想抓住他惡狠狠地質詢:你為什麼要把衣服丟進洗衣機裡,就穿一會兒髒衣服,然後趕緊回家去換,會怎樣?
可人家穿的是浴巾耶,萬一不小心抓掉了……人家怎麼說也是她的同學兼上司,據說,還是她的男朋友。
時針很快指向12點,他摸了摸肚子說:“我餓了,昨晚光喝酒去了,沒吃多少東西。你這樣有的嗎?沒有地話我們叫外賣吧。”
“有,有,別叫外賣。”她連忙制止,他則得意地笑了。
就是那來不及掩飾地得意一笑打碎了她的最後一絲隱忍,她終於把話說出了口:“你故意地,對不對?”
夏以南樂呵呵地說:“到現在才想明白,真笨呢。”
氣死了!“我給你留面子,不揭穿你而已,狗咬呂洞賓。”
“我沒要你給我留啊,我從昨晚等到現在,我就等著你發飆的那一刻。可惜你的涵養太好了,我只好一直配合你裝紳士,真困難呢。”
“原來你是裝紳士,那你實際是什麼呢?”
“你說呢?”
他向她步步逼近,她則一直後退,等到抵住牆壁,退無可退時,她惱怒地指著門說:“你給我出去!”
她不喜歡這樣,真的不喜歡。她要的是愛情,不是成年人的遊戲。
夏以南依舊在笑著:“沒問題,我就這樣出去,然後站在你門口不走,只要有人經過就開口哀求你讓我進來,至少允許我穿上自己的衣服再走。”
林妙跑到陽臺上三下兩下拉下他的衣服,一把摔在他懷裡說:“這是你的衣服,快拿去換上。”
“這麼溼要我換?好狠的心,這樣我會感冒的。”
林妙皺著眉走到客廳坐下,真逼他換上溼衣服的確有點不忍心。人家就算是故意地,也沒把她怎樣,昨晚也乖乖地睡在客廳裡。
他們好像還是男女朋友呢,在這裡流行同居的時代,她是不是反應太過了一點?
正左思右想、猶豫不決,夏以南已經走過來,坐在她身邊很鄭重地問她:“真的要我換上嗎?只要你再點一下頭,我就換上,然後從你這裡走開。我承認我是故意的,但目的不過是想跟你拉近距離,你不覺得,我們之間根本就不像男女朋友嗎?連線吻都不曾真正有過。”
“那是因為我們認識的時間還短。”林妙低頭說。
“那你能不能給我一個時間表?你認為多久可以接吻,多久可以MakeLov,或者,你媽媽給你規定了一個怎樣的時間表,你給我交個底,我好心裡有數。”
林妙不言語了,雖然他的語氣很和緩,可她還是聽出了不滿和諷刺。
夏以南嘆道:“我們不是小孩子過家家了,我今年28歲,你25歲,正常情況下,這個時候該結婚了。如果這會兒我18歲,你15歲,我保證陪你慢慢交往,我們可以先用三年時間來奠定基礎,保持純潔的關係,一直到你滿十八歲,甚至20歲後才突破最後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