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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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踮高腳尖,她的吻落在他的嘴唇上。
突然之間,楊振民慘叫一聲,把她推開來。她踉蹌著腳步往後退,發出淒厲的笑聲,用手背揩抹嘴角上的鮮血。
她在他唇上狠狠咬出了一個血洞,鮮血從那個血洞涔涔流出來。楊振民用一條白色的手帕按住傷口,憤怒地望著她。
她披頭散髮,慢慢站穩了,嘴唇哆嗦著說:
“現在去吻你的新娘子吧!”
他朝她大吼:
“你瘋了!你這個瘋婆子!”
她舐了舐嘴邊的血,那雙受傷的大眼睛絕望地看著他,說:
“假如是我的話,我不會說這種話……說我被逼娶一個我不想娶的女人……說我有多愛你……你把我當作什麼了?你的情婦?你的玩物?然後嘲笑我的愚蠢和天真?整整六個月,你讓我相信你,你說你愛我……如果沒有認識你,我本來是可以幸福的!”
楊振民的嘴唇扭曲著,他低著頭用雙手去按住那個傷口,不讓血弄汙他身上白色的禮服,剋制住怒氣和想撲過去揍她一頓的衝動,說:
“是你自願的!”
刑露跌跌撞撞地往後退去,衝到外面去。她跑過馬路和人行道,喘著氣,覺得這一切彷彿都只是個幻影,她擁抱過的東西全都粉碎了,像粉末般從身邊飛散。她想起程志傑曾經每天坐在學校外面的欄柵上等她放學的情景。她也想起籠子裡那頭大黑熊孤寂的身影、和楊振民跳過的舞、在郊區別墅那張床上喝過的玫瑰香檳、在白色絲綢床單上留下的斑斑血跡……她整個人給往事掏空了。
然而,隔天她還是回去上班,往蒼白的臉頰上擦上蜜桃色的腮紅,那張咬過另一張嘴巴的嘴巴緊緊閉著,忘記了血的腥味。
一個月後,拿了年終花紅,刑露離開了那兒,轉到中環置地廣場另一家時裝店上班。
那是另一個浮華樂園。
在那裡工作一年後,她重遇中學時最要好的同學李明真。她突然發現,只有年少時的友情還是純真的。她離開了家,跟明真合租了一間小公寓。她沒有對明真提起過去的事,為了賺錢,她默默苦幹,彷彿身邊的一切都與她無關了。她的靈魂早已經隨著那些她擁抱過又破碎了的夢想從身邊飛散開去。
刑露從枕頭上轉過臉去看徐承勳,他睡得很酣。他們頭頂上方那盞黃澄澄的罩燈,照著他那張俊秀的臉,他看來就像個孩子似的,毫無防備,任何人都可以在這時候傷害他。
睡著時,徐承勳的一隻手仍然牢牢地握住她的手,彷彿是要這樣一直握到永遠似的。刑露突然想起,從來沒有一個男人這麼溫柔地用手裹住她的愛情。她想湊過去吻他,差一點要吻下去的時候,她卻被自己這種感情嚇壞了。她把臉縮回來,小心翼翼地把手從他那隻手裡鬆開來。
她輕輕地掀開被子走下床,抓起床邊一件羊毛衫套在身上,裸著雙腳走到廚房去喝水。她渴了,倒了一大杯水,仰起頭喝下去,水從她嘴邊流出來,沿著下巴一直淌到白皙的頸子上。她心裡說:
“我才沒有愛上他……那是錯的。”
然而,跟徐承勳一起,她的確度過了許多愉快的夜晚。就像今天晚上,她跟他幾個朋友一起吃飯:兩個跟他一樣的窮畫家、一個潦倒的作家和一個等待成名的導演。這些人對她都很友善。他們聊天,說笑,暢談理想和人生。徐承勳毫無疑問是他們中間最出色的,卻那樣謙虛留心地聽著其他人滔滔不絕地發表意見。他有一股難以言喻的迷人魅力,每個人都喜歡他。
“他們根本不認識他!不知道他本來是什麼人!”刑露看了一眼這個寒酸的廚房,唯一的一個窗子也被一塊白色的木板封死了,就像她的內心早就封死了,是不該再有任何感覺的。
她把空的杯子放到洗手槽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