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偶遇沖田 (第2/4頁)
漱夢實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1大制度,便是“町民自治制度”。
這一制度,簡單點來說,就是一種特殊的“吏治系統”,任用平民,讓平民管理平民。
在這一特殊的吏治系統下,被僱來協助管理江戶的役人們,大致分為了“町年寄-町名主-家主”這3個層級。
“町年寄”由樽屋、奈良屋、喜多村這三個家族的人來世襲繼承。該職的工作,是協助江戶的南、北町奉行治理江戶。
主要的工作有:幫町奉行向江戶的百姓們傳達幕府和奉行所的指令、統計人別帳、協助管理商人和手工匠、幫忙徵收和上繳各種稅金與手續費,以及其他各種工作。
【注·人別帳:江戶時代的戶籍冊】
町年寄之下,就是“町名主”。
全江戶上下,共計有264個町名主,每個町名主都分別管轄少至2、3個,多至十數個的町。町名主全由地主階級的平民擔任,大多皆是代代世襲而來。
【注·町:古代日本的城市行政區劃名稱。江戶時代的江戶號稱有“八百八町”,實際上遠不止這個數字,到了幕末時,江戶已經有了近2000個町。】
而町名主之下,就是“家主”。
每名町名主的麾下,都有著數個到十數個不等的家主。
家主們的任務,就是去實際管理町名主治下的各個町。
部分家主由町名主所聘,但也有部分家主也是代代世襲。
町年寄、町民主、家主雖肩負著協助奉行所管理江戶的重責,但他們並非官員。
原因也很簡單:他們都是腰間無刀的平民,而非武士。
“非武士者不可當官”——這是江戶時代的日本的鐵律。
雖履行著“官”的職能,卻無“官”之名。
上至町年寄,下到家主,他們的官方身份是“町役人”,而非官員,就一幫給武士老爺們打雜的人,充其量就是一幫“吏”。
負責幫忙管理江戶的“町民自治組織”,自然也負責著幫“三回”們辦案。
若是出現了什麼案件,都先由負責管理該町的町名主、家主去解決。
若是實在解決不了,才會移交給奉行所的“三回”們去處理。
因此——“三回”們基本是不處理那些普通的民事案件的。
誰家的貓丟了、誰家的老婆又和來家裡修水管的水管工幹上了、誰家的太太又被別人說“太太,你不想你丈夫丟掉這份工作吧?所以拜託了。”……這些雞毛蒜皮的民事案件,基本都交由“町民自治組織”去獨自處理。
唯有遇到了一些“町民自治組織”無法獨自處置的重大刑事案件,比如:殺人案、盜竊案,才會將案件移交給奉行所的“三回”。
若是某町內出現了必須得由“三回”出馬的重大刑事案件,那麼管理該町的町名主、家主要全力給負責此案的“三回”武士提供協助。
家主們平常的辦公地點,就是“自身番”。
自身番可以理解成集現代的派出所和消防署的職能於一身的設施。
番所內除了放置有抓捕犯人用的突棒、刺叉等捕具外,還有隊旗、消防鉤和手壓消防水泵等消防道具。
負責管理該町的家主們,基本都在該町的自身番內辦公。
而於自身番內辦公的除了家主之外,還有“書役”之類的被家主聘來幫忙打雜的小吏。
到自個轄區內的每座自身番去巡視,詢問該町最近是否有啥大事發生,有事發生就留下處理,無事發生就前往下一座城町的自身番——以上,便是定町回同心們的巡邏流程。
……
……
江戶,日向町,自身番——
剛踏過大門,在這所自身番內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