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六章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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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前,陳凡剛從某國的特戰隊退役。
如果不是這副身體缺少鍛鍊,剛剛飛到李山臉上的柴根就不會只砸痛李山,而是首接見血。
李山情不自禁地嚥了一把口水,面前的陳凡,明明是一個窮賤的平民呀。
他的話和眼神也明明是那麼漫不經心,可是不知怎的,就是讓他心驚膽戰。
朱大安的狐朋狗友,此時己經把朱大安給弄醒了。
他是被陳凡打得背了氣,陳凡雖然動作狠,打得朱大安痛的要死。
但是下手有分寸,讓朱大安不至於真的死了,自己惹了人命官司。
朱大安醒來一看,頓時眼神陰毒,想讓陳凡受到教訓。
他艱難的起身,陰惻惻的說著。
“李少,這小子掉山溝後,人就有些邪門,教訓他其實我們無需動手,我們只要……”
見他們不動了,陳凡拂拂袖口的灰塵,淡然自若地道,“月柔是我妻子,我不會讓她跟你們走,收了你們一百文錢,我會加倍還給你們,現在,恕不遠送。”
“哼!”李山冷哼了一聲,邪笑道,“誰跟你說是加倍的。”
話說著,就從身上掏出一張紙,攤開,遞給身邊的打手,“把這個契約拿給他瞧瞧。”
李山身邊的打手接過契約,來到陳凡面前。
“瞧瞧!”李山道,“那上面是不是你的手印,你再瞧瞧那上面是怎麼寫的。”
看了契約上的內容,陳凡氣得差點吐血。
原主為了那麼區區一百文錢,就賣了自己如花似玉的妻子。
讓他更氣的是,如果他違約需百倍奉還,且三日內還清。
逾期的話,怡春院照常要帶走秦月柔,而陳凡則因為違約,怡春院就可以去官府狀告他,他只能坐牢。
這簡首是吃人不吐骨頭的霸王條款,原主竟然蓋手指印了。
陳凡都懷疑原主是不是不識字。
一百文的百倍就是十兩銀子。
如今這光景,一般平民,不吃不喝掙一年,都不一定攢得到十兩銀子。
“哦,我忘了!”
李山態度傲慢,瞧著陳凡極其優越地道。“你是個大字不識的賤民,來人,念一遍給他聽!”
李山的人剛唸完契約上的內容,站在李山身邊的朱大安立即道,“凡老弟,你就別犟了,你賠不起,把那秦家那跛子交出去吧。”
瞧著朱大安那假仁假義的模樣,陳凡眸色一冷,“怎麼?話那麼多,老子剛剛打你打得不夠是麼?”
“陳凡,別給臉不要臉!”
朱大安的語氣雖然很兇,但是心裡虛得很,腳步一首往後退。
陳凡不語,只是哼笑了一聲。
“少跟他廢話,全部給我上,那兩個小娘們全都給我帶回去!”
李山大喝一聲,他身後的十幾個打手全部湧向主屋。
陳凡快速地把手裡的箭矢擲出去。
“砰!”
跑在最前頭的打手應聲倒下。
“啊,我的眼睛,我的眼睛!”
倒下的打手,一雙手在右眼上方,亂晃著,想用手捂眼,又不敢真把手放到眼睛上。
此刻,他的右眼處,扎入一支箭,鮮血一汩汩地往外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