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被迫當爪牙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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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掙扎,“回公公的話,俺只是個寫小說的,並沒什麼實幹本領……”
高宷道:“我看過你的《儒林外史》,如果不是人情練達,如何能夠寫出此等佳作?”
“難道你不想留在我府上幫我幹事?”
“這……”
高宷眼珠兒一瞪:“你若是再多話,我便直接將你拿到有司法辦!根據黃甲文策,你本是建陽縣人,又沒功名在身,怎麼能夠來到福州?光是這一條就能關上你三年!”
我去你的!
王文龍心中忍不住開罵髒話,原來這死太監在這裡等著自己。
大明是有黃甲法的,理論上除了入了商籍和得到功名的人,誰都不能離開自己戶籍所在地十里的範圍。
但是這條法律早在朱元璋時期就已經存而不用,告到衙門裡也沒有人會抓,要不然滿天下做生意的商戶全都是潛在的犯人,整個大明的商業都不用再做了。
可是王文龍卻毫不懷疑眼前的高宷一生氣就能把他給弄進去,而且還是合理合法。
王文龍也是心中後悔,這傢伙就是欺負他無根無底才敢這樣做。
要是等上幾年他已經有點名聲,哪怕是高宷也絕不敢派幾個人就把他從家中抓來。
他孃的,老子一定要快點把名聲打響,要不然永遠都受欺負。
見到王文龍不敢再反抗,高宷便揮揮手叫林世卿過來:“你帶王文龍去找間屋子住,再跟他講講府中規矩。”
王文龍欲哭無淚,他有心做個好人,卻沒想到被逼著成為了太監的爪牙。
林世卿領著王文龍出屋,來到門口突然向他冷哼一聲,惡狠狠道:“還道你是個老實人,原來也是個心眼眾多的壞傢伙!”
王文龍只覺莫名其妙。
王文龍沒想到的是剛才自己被高宷賞識的模樣已經讓林世卿心中危機感大增,他覺得王文龍這人憑藉著機巧弄文很可能威脅到他謀士的地位。
林世卿將王文龍直接拉到一間側廂的房屋中,屋中的各項陳設倒還齊整,而且屋門口就有一口井,用水也方便。
“以後你就住在那裡,一日三餐跟我們一起吃,聽候公公的傳喚。”
林世卿又仔細講了府中哪些房屋是王文龍可以去的,哪些地方是高宷辦公的地點以及見客的地方,沒高宷的吩咐他不準踏足。
正在這時一個長班來叫林世卿:“林老爺,公公叫你呢。”
林世卿彷彿臉上有光一般,回頭對著王文龍道:
“見著了嗎?公公一刻也離不得我。我勸你把心收一收,這高公公的府上不是這麼好混的,別以為寫兩篇文章好看就能成為高公公的心腹!”
看著林世卿離開,王文龍皺皺眉頭:“有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