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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走。”黑暗中低低一聲,顧朝歌聽出來是哈奇,她愕然:“巴撒讓你來的?他讓你抓我回去?”
哈奇不答,只道:“北城門,去不去。”說完便勒馬轉身,朝城中小巷奔去。李佑大咬咬牙:“我們跟他走!”
雖然只佔據了這座城不多的時日,不過哈奇對城中小路十分熟悉,帶著他們成功繞過隆巴達的追擊,送他們到城門。
顧朝歌不知道該不該和這個北胡人說謝謝。不過哈奇似乎也並不期待她說謝謝,他一見城門就在眼前,勒馬掉頭就走。
北邊的城門,果然大開,黑洞洞的城門,以往在夜裡看來會感到十分恐怖,如同怪獸的巨口。如今卻覺得這巨口十分可愛,只要跨過這道城門,他們就自由了!
噠噠的馬蹄聲從後面傳來,隆巴達雖然失去他們的蹤跡,卻根據他們的方向判定他們要往北城門來。
李佑大和阿柴朝她一笑:“跑!”
語罷,三人同時揚鞭,三聲馬嘶,十二隻馬蹄撒歡地奔向城門,跑過城門,跑出了這個北胡人控制的夢魘之地!
“我真的出來啦!”迎著呼呼的風聲,顧朝歌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她從來不知道自己可以用這樣暢快奔放的聲音笑著叫著。夜風裡泥塵的味道,她都覺得是自由的味道!
“秫秫,秫秫秫,秫秫……”
忽然間,身後傳來古怪的呼哨聲,忽長忽短,彷彿某種訊號。同時,顧朝歌發現身下的馬動了動耳朵,然後跑步的速度明顯慢了下來,馬頭向後張望。
“壞了,是訊號,這馬是隆巴達的,他知道怎麼控制!”李佑大一聲罵娘。
阿柴急了:“大哥,那怎麼辦?”
“還能怎麼辦,使勁跑,能跑多遠跑多遠!”李佑大狠狠一揚馬鞭,強迫馬在聽到呼哨的情況下置之不理,依然往前狂奔。
顧朝歌也想照做,可是她沒有李佑大那樣好的技術,她的馬時而聽話,時而不聽話,這讓她的速度迅速慢了下來。
身後的馬蹄聲卻越來越近,她不敢回頭,她害怕一回頭就會被抓回去。
“朝歌姐!”阿柴回頭,忽然向顧朝歌射出一箭:“低頭!”
顧朝歌應聲低頭,聽見背後傳來一聲謾罵:“小兔崽子敢射你老子!”
隆巴達的聲音!
顧朝歌來不及心驚肉跳,只覺馬背一沉,一個男人生生從另一匹馬上跳到她的馬上,一手攬住她的腰,另一手去控制她的馬韁。他的汗臭和羶腥味鑽進顧朝歌的鼻孔,她噁心得想吐,而這人卻還在拿沾滿酒漬的胡茬貼她的臉,熱烘烘的試圖親她:“女人,你逃不出我的手心,哈哈哈!”隆巴達的聲音聽起來得意非凡。
去死!
顧朝歌行醫數年,從來沒有像這一刻一般,生出妖魔一樣的惡毒念頭。她的身體反應快過大腦,毫不猶豫地抽出腰間那把薄而韌的魚皮匕首,猛地轉身,朝隆巴達的額骨間狠狠刺進去!
第91章
額骨,的確是人的身體中,最硬的骨頭之一。
不過,額竇——
這個只有一元硬幣大小的部位,卻是額骨中最脆弱的部位,猶如武俠中金剛不壞之身者的死穴,一擊必殺。
在顧朝歌的時代,尚且沒有什麼一元硬幣大小的比喻概念。但是如果要顧朝歌比劃一下額竇的位置、樣子和大小,她一定能畫出一份符合實際、較為精準的圖出來。
起碼在她的時代,沒有人比她更瞭解人的頭骨構成,因此也不會有人比她更瞭解頭骨的薄弱之處。
顧朝歌研究這些,本只是為了完成師傅遺願,和更加了解人身的結構,以臻醫道之完善。
她從未想過用這種知識來殺人。
活該隆巴達倒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