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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爺,我終於吃到肉了,真是太幸福了!”胖和尚大口嚼著,眼裡忍不住閃爍起了淚花,“三個月不吃肉,嘴裡都要淡出個鳥了!”
莎莎!
突然,一旁的灌木叢響了起來。
“誰?誰在那兒?”胖和尚嚼著雞肉,含糊不清地大叫。
莎莎!
灌木叢裡,狼魅猛地竄了出來,撲向胖和尚。
“啊!怪誕!”胖和尚尖叫一聲。
噗通!
胖和尚被狼魅撲倒。
狼魅身上的惡臭鑽進他鼻子,臭得胖和尚渾身惡寒、雙眼外翻。
“嘔,救……”胖和尚大叫。
狼魅將腐爛的臉頰貼在了胖和尚的臉上。
“嗯!”胖和尚悶哼一聲,頓時沒了氣息。
茲拉!
狼魅張牙舞爪、一口咬開胖和尚的脖子,鮮血如注,不斷向外噴濺。
吸溜!
狼魅對準脖子,一口吸乾了胖和尚的鮮血。
胖和尚的身體瞬間乾癟了下去。
原地只剩下了一副肉皮囊!
滋溜!
吸完鮮血,狼魅像是液體一樣,一頭鑽進了肉皮囊裡面。
乾癟的肉皮囊立即膨脹了起來,恢復成了原本的模樣。
“好棒!”躺在地上的胖和尚突然坐了起來,臉上帶著詭異的笑容,“我喜歡胖和尚!”
“嘿嘿,我就是胖和尚,胖和尚就是我!”狼魅獲得了皮囊的控制權,直接頂替了原主的身份。
砰!砰!
狼魅滿意地拍了拍自己的大肚子,對這具大體格的身體非常滿意。
“好壯的身體!我好喜歡!”狼魅傻笑兩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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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圓寺,好多人,好多皮,我來了!”狼魅頂著胖和尚的肉皮囊,笑嘻嘻地走出亂葬崗。
……滬歷九月一日,秋高氣爽。
宜:求姻緣,成姻緣。
忌:出喪,安葬。
廣圓寺坐落於豆峰山上,位於豆社鎮附近。
山不是名山大川,寺也不是百年古剎。
山不在高,有仙則靈!
廣圓寺是近十年才成立的寺廟,歷史很短,但卻享譽整個豫州域,馳名天下。
唯一的原因就是,廣圓寺方丈廣智和監寺廣濟是真正的得道高僧,年輕時普渡終生,受世人敬仰。
衝著這兩位高僧,許多善男信女都會來這兒上香。
山路上,一名青年女子帶著一名侍女,拾節而上。
“呼!終於到了!滬歷說了,今天宜求姻緣。希望廣圓寺能賜我一段金玉良緣!”青年女子拿出手帕,蘸了蘸額頭的汗珠。
侍女不解地詢問:“胡絲姐,這幾天可是咱豆社鎮一年一度的相親大會,豫州域的許多青年俊傑都會來咱這兒相親,你既然要求姻緣,為什麼挑這個時間上山呢?”
“傻阿珠!”胡絲拍了拍侍女的肩膀,“你看我這個體型,二百斤的身材,會有傑出男子看上我嗎?不如拜拜佛,說不定能走狗屎運呢!”
阿珠嘀咕:“二百斤怎麼了?我也是二百斤,那些蠢貨看不上你,是他們眼瞎!”
“好了,好了!別發牢騷了,這可是高僧住地,要注意談吐!”胡絲拉著阿珠,走進了寺廟。
守門的瘦和尚一眼就認出了胡絲:“阿彌陀佛,你應該就是山下胡塗老爺的千金吧!我在此等候多時了,請跟我進來吧,我帶你去見方丈!”
“多謝圓覺小師傅!”胡絲和阿珠跟著瘦和尚走進了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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