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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中最重要的那個人。
剛考完李一侗就給我發訊息,說我錦鯉附體。
我也和李一桐講過,我的語文成績,許多都是關於她。在那個最無知的年紀,什麼混事都敢幹。
我曾一時賭氣衝出過學校,曾為了表示不滿上課扔過紙飛機,曾為了收買同學偷拿家裡的錢,也曾為了逃背書下課就跑。
我從來不是一個多乖的孩子,我什麼沒幹過啊。
很幸運,遇見了她。
她會誇我這個天生嗓音不好的人讀書聲情並茂,會鼓勵文筆幼稚的我堅持投稿,會在不是很穩的公交車上牽住我的手。
她似乎只是做了老師應該乾的事,但我還是忘不了她滿目笑意的樣子,對我。
或許是對數學老師的些許反感,讓幼年的我對她產生更多的好感。
我和她之間的故事,三年都寫不完。
中考語文,我考了137。
作文寫的是她。
其中有這麼一段話:
“我常對別人說,曾有一道光從我的世界經過。為我留下的輪廓,我想用最絕倫的筆墨描摹。畢竟,那溫柔足以壓倒星河。”
這麼多年,我再沒見過在我心中可以高於她的老師。
我有一個特別喜歡的詩人,叫甫子寸。他筆鋒扭轉透出的的不羈,是我一直希望擁有的。可作為一名學生,考場作文所追求的穩妥,條條框框的限制,我做不到。
我也渴望揮筆即繁華的從容。可時間的消磨,我都快忘掉了。她記得,她卻記得。
甫子寸有這麼一句:“我淋著星光向你走來,為你捧起世上最溫柔的海。”
我收拾行李,乘車去往新的生活。
生活很久沒有選擇過我了,那就該讓我努力去選擇生活了。
我有過好多夢想,當作家可能是我這麼多年裡最為堅定的一個。
小時候多單純啊,哪裡在意稿費名利這些亂人心緒的事啊?就是想有個屬於我筆下的生命,就是想讓別人對未來充滿期待。創造,然後讓他們變得有意義。
那可是屬於我的小世界呀!
相比普高輕鬆不少的類似大學般的生活,我開始有了新的嚮往。我開始尋找新的路徑,才配得上我的青春。
我有了個大膽想法。
我開始保護我的視力,能在眾群中如此堅定,我也算是緣分。
但或許是生活的太過安逸,我害怕起了未知。我開始對當初的選擇動搖了。但如果放棄,我必是將隨波的。到那時,大概就沒可選的了。
我又不知道了。
暑假,我又去找了她。
她說,這是人生,旁的人插不得手。
後來,我大概是變了。
故事還有很長。
留到下一章再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