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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案發現場無異大海撈針。
而且事情過去那麼久,就算找到第一案發現場也未必還留有線索。”
“其實也未必。”
鄭豆豆在回來的路上就想過這個問題。
假若她是林方,要製造一出龍津橋滿月夜斷頭案,會如何做?
這一琢磨之下,還真給她琢磨出了一點東西。
侯中山是先被下了蒙汗藥暈倒,然後才被捆了手腳砍斷頭的。
據碼頭的夥計說:
侯中山通常只在碼頭和家兩處地方往返,就算吃飯也是在碼頭附近的小飯館吃。
侯中山的家與碼頭隔得並不遠,侯中山絕大多數時候都是選擇走路往返,除非天氣惡劣或特別情況才會租用馬車。
而八月十五那一天,侯中山選擇的是走路。
林方想要給他下蒙汗藥只能選擇在小飯館內動手,還要保證這個蒙汗藥不會當場發作。
那麼,小飯館的人很有可能記得林方。
還有,如果侯中山是在人來人往的大街上暈倒,林方想要作案几乎沒有可能,而一旦侯中山回了家再暈倒,也增加了林方作案的難度。
那天搜查侯中山家也沒有發現作案痕跡。
那就只能在拐進小巷到侯中山家的那一段路。
而林方必須事先在那一段路上安排一輛牛車或馬車才能將侯中山運走。
只要租了車,就有跡可查。
而且侯中山中了蒙汗藥暈倒的時間與他的屍體被運送到龍津橋上的時間相隔兩個時辰,這兩個時辰內林方去過的地方一定有第一案發現場。
正常情況下,林方不會再將馬車繞到很遠的地方去,那第一案發現場只會在侯中山暈倒的那一段路與龍津橋兩個地點的近範圍內。
而且這處地方還很隱秘不會被人察覺。
鄭豆豆將自己的想法與景奕行說了。
“大人,從侯中山家到龍津橋並不遠,但這一路全是繁華路段,夜晚也是人來人往,不太適合做案,所以我覺得有可能是出了角門外的地點。”
聽完後,景奕行覺得很有道理。
“明日我就派人去調查。”
景奕行放下手中的筆看著鄭豆豆:
“你不是很同情小靈她們、說侯中山該死嗎?怎麼突然對緝拿侯中山的兇手這樣感興趣?”
“侯中山的確該死,但我覺得要殺他也只有小靈她們有資格,其他人這樣肆意殺人總是沒道理。”
如果換作以前,鄭豆豆肯定覺得誰殺侯中山都是為民除害。可跟著景奕行審理了一段時間的案情後,鄭豆豆的想法還是有了些改變。
至少現在她覺得林方沒有權利殺侯中山。
如果真是林方殺了侯中山,雖然可酌情減罪但還是必須承擔殺人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