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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更萬字要足足一百天,日更五千要六個月!一個字一個字對著電腦不吃不喝不睡硬敲出來的!我又對自己佩服得五體投地,又覺得那顆小心臟無比酸楚。
【我是個不是很能堅持的人,一直以來,都多虧了大家每天來看……非常非常感謝你們。】
我覺得自己都在寫一些重複性的廢話。
【如果不是你們,我想我寫這麼久也不知道有什麼意義了吧……】
我擦,抒情的話不能再寫了,再寫的話讀者都要被我酸跑了‐‐我果斷地一咬牙,閉著眼睛打道:
【為了答謝大家……其實我也不知道做什麼,如果大家不嫌棄的話,今天晚上我就自爆以謝天下。】
滑鼠一點,今天的作者有話說、連著那點更新,順利地發了出去。
冬天的天氣有點兒冷了,打了一會兒字,手就直哆嗦;我捧著一碗放在電腦邊的熱水站了起來,不去想那些片刻後可能出現的種種情況,不去聽那些瘋狂叫嚷的qq鈴聲,心亂如麻地走到了衛生間裡。
我捏著手機,望著鏡子,忐忑不安。
衛生間裡的慘白燈管慘無人道地照出了我的臉,清清楚楚,分毫畢現。鏡子裡的這個小青年,一看就知道是個內心猥瑣的混蛋,眼睛浮腫,神情茫然,瘦得下巴都尖下去了。
我看了半天,愣是沒看出自己哪裡好看了。
我活到二十多歲,手無縛雞之力,不學無術,除了寫文,什麼本事都沒有,即使是寫文以前也總是撲街……這個人,這張臉,鏡子對面的這個傢伙,他到底哪裡有價值了?!
他喜歡誰也不至於喜歡……哦不對,是包養誰也不至於來包養我啊!
我對著鏡子大瞪小眼看了半天,怎麼都沒能得出一個結果來。最終我還是果斷按下了快門鍵,決心讓讀者去分辨一二……也許我這麼多年的審美全出了錯,其實我不是一個默默無聞的路人,而是一個驚天動地的大帥哥!
當然,我內牛滿面地看著拍出來的慘白照片想,更可能的結果是大家一致認為,想包養我的那傢伙腦袋才是有毛病。
作家的照片,不需要太麻煩;當然,也不能太簡單。不能花枝招展好像明星,不能p得太過像藝術照那樣,那不是人們希望看到的,會被罵有自我炒作&ldo;美女作家&rdo;和&ldo;美男作家&rdo;的嫌疑;也不能太過樸素否則會被讀者們指責成鄉間大媽大嬸……
最好不過是民國回憶那般效果的黑白照片,一個個都能直接貼在出版作品的扉頁上,拍出來的就必然是一個讀者們心中期待的作家樣子。張愛玲是這樣,徐志摩是這樣,麥卡勒斯和薩岡是這樣,納博科夫是這樣……凡是有點範兒的作家都得這樣,黑白片兒,還能很完美的掩蓋肌膚的瑕疵。
但是此時我不能發那種蓋棺定論的遺像似的圖……如果不是實在太過疑惑,自我判斷不能,我絕對不會試圖去向讀者們求證自己到底帥不帥這個問題,甚至連自爆這種事情都不會做。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讓公眾評論,這樣最合適。
我戰戰兢兢地把手機插上電腦,把那張小圖片放在微博上,發了出去……哦這個時候微博才剛剛開始使用,但是它真的夠好用;還有在書評區,我也發了一份。
三秒鐘後,百合子丟給了我一個視窗搖晃:
【百合子 2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