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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種風格!
下午節目錄制結束,楊奇等人準備回去的時候,化妝室的門被推開,兩個自稱是電視臺版權部工作人員的一男一女,在祝萍的介紹下,拿出兩份列印好的合約請楊奇他們幾個籤。
合約的內容大致是楊奇等人正式成為《百萬新嗓子》的參賽選手,他們在這檔節目裡表演的所有歌曲,恆店衛視都有使用權,楊奇等人也有義務配合恆店衛視的節目宣傳。
這些是楊奇他們的義務,相應的,這份合約也給了楊奇他們權利。
比如:只要他們簽字,從今天開始,他們每上臺表演一場,就能拿到5000元的表演費,並且每次來參加節目錄制,還有伙食費和打車費,這兩樣費用雖然不多,每次每人只有200塊,但比起楊奇他們自掏腰包,總算是一種福利。
最重要是在這份合約上,明確註明瞭如果他們拿到名次,冠亞軍的獎金在這份合約上都有明確標註。
除此之外,合約上也註明瞭如果違約,各自違約的責任。
合約明確規定,楊奇等人如無不可抗力因素,比如火災、地震等等因素,如果缺席節目的錄製,每人將賠付上萬元的違約金。
第085章 楊奇的原則
“這違約的賠償金太多了吧?一萬五一個人?能不能低一點?還有,我們每錄一次的出場費只有5000塊,是不是少了點?我們五個人,5000塊我們五個人分,每個人只能分1000而已!”
看完合約,譚飛向恆店衛視那兩個版權部的男女提出意見,楊奇注意到譚飛事實上已經心動了,只是還想再爭取更好的條件而已。
“對啊!別的選手如果是一個人,每場表演五千塊倒也不少,但我們五個人也只是五千塊,真的少了點!如果我們也是每人五千塊,那還差不多!”翟超偉附和,他的意思比譚飛還簡單,就是想要更高的表演費。
黃檀和陳苦沒有發表意見,只是和譚飛、翟超偉一樣望著版權部的一男一女,楊奇發現他們好像都沒有想到他們樂隊那些歌的版權問題。
楊奇覺得可能是他們都還沒有版權意識,也可能是那些歌都不是他們寫的,所以,他們都沒往歌曲版權方面去想。
版權部的男子笑容很職業,笑著微微搖頭,跟譚飛他們說:“不好意思,這些都是上面統一制訂的標準,我們只是負責向你們解釋合約以及幫你們辦理簽約的程式,如果幾位對每場的表演費不滿意,或者覺得違約賠償金覺得太高,我可以幫各位向上面轉達你們的意思,不過,說實話,我替你們向上彙報的話,需要走程式,領導們可能還需要開會研究,短時間內恐怕沒辦法答覆你們,這樣的話,有可能會影響你們下一輪比賽的錄製,我想確認一下各位是不是真的需要我替各位向上面轉達各位的意思?”
版權部的男子、女子都是職業性的微笑,不急不躁,明明是變相的拒絕,卻說的好像譚飛他們完全有選擇權,這就是所謂的軟釘子了。
譚飛等人彼此相視,一時都猶豫不決。
版權部的男子剛才的意思暗示的很明顯了,如果他們要求談價錢,他們也會向上面的領導彙報,但短時間內恐怕不會有回覆,而不籤這份合約的話,他們恐怕就參加不了下一次的節目錄制了。
“那……”
譚飛遲疑著有點想答應了,楊奇伸手攔住了他,一時,所有人的目光都匯聚到楊奇臉上。
“奇哥!你不同意?”
翟超偉有點意外更多的是著急,從他表情上就能看出來他怕楊奇拒絕簽約。
版權部的男子臉上的笑容僵了一下,隨後又恢復笑容,語氣很客氣地詢問:“您有什麼意見?請說!”
女子也笑著說:“對!有什麼意見您可以儘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