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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名師爺》
作品相關 刑名師爺的來源
清末人汪康年在他的《汪穰年筆記》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有一年新到任的無錫縣錢知縣請了一位金師爺幫助他處理審判事務。這位金師爺正當少年,風流倜儻,很快就和惠泉山尼庵裡的一個尼姑要好上了,經常流連忘返。有一次錢知縣遇到一個緊急案子,急需師爺幫忙,可等了3天,金師爺還是不見蹤影。錢知縣在堂上急得團團轉,不由自言自語地埋怨了幾句。又過了幾天,金師爺滿面春風地回到衙門,有個僕人把錢知縣的埋怨話傳給了金師爺,金師爺勃然大怒,抓起硯臺狠狠地往地上一摔,打點行李就要走人。錢知縣知道了,趕緊跑來陪不是,再三道歉,可金師爺非走不可。錢知縣只得送出衙門,還拿出一百多兩銀子權作送行。金師爺拿了銀子揚長而去,再到惠泉山尼姑庵盤桓。等到用完了那些銀子,無路可走。幸好那尼姑願意還俗嫁他,拿出私房錢來供他捐了個知縣。金師爺和尼姑成婚後果然官運亨通,轉了幾任,升到鎮江知府,原來的東家錢知縣卻還在鎮江下屬的一個縣當知縣,正因事獲罪。金知府不忘舊情,幫助錢知縣保住了官職。金知府樣樣順心,就是家中妻子常作河東獅吼:“你忘了你的官是怎麼來的嗎?”
從這個故事可以知道,師爺並不是衙門的公職人員,也不是長官僱傭的幫手,幕友來去自由,而長官離了師爺好象就不會作官了。這就是明清(清朝更為典型)時期州縣衙門的一個奇妙現象。
師爺是民間的俗稱,正式的稱呼應該是“幕友”、“幕賓”、“西席”。他們是州縣長官私人聘請的政務、事務顧問,雙方之間的關係是主人和賓客、甚至是學生和先生的關係,雙方地位是平等的。長官要尊稱幕友為“老夫子”,或“先生”;自稱“學生”、“晚生”、“兄弟”。而幕友也無須稱長官“老爺”,一般是稱“東家”、“東翁”、“堂翁”、“太尊”,或以當地紳士的口吻稱呼長官“老公祖”、“老父母”;自稱“晚生”、“學生”。雙方都是平禮相見,不分尊卑高下。有時還是長官取卑下位置。如《切問齋文鈔》裡提到,長官要和幕友一起用餐,等幕友動了筷子長官才能動筷,平時要經常問寒問暖,禮貌周到,討論問題也要尊重幕友意見,不可固執己見。而象上面的故事那樣,幕友對長官倒是常常擺擺架子的。
州縣長官請幕友幫忙佐治的風氣從明朝開始,而到清朝大盛。清朝剛入關不久,就在皇帝頒佈的“上諭”中承認各地州縣官“文移招詳,全憑幕友代筆”。後來雍正皇帝頒佈《欽頒州縣事宜》中專列“慎延幕友”一條,變相承認州縣長官可以聘請幕友幫助處理政事。清朝號稱“無幕不成衙”,從上到下各衙門都聘請幕友,而州縣事務最雜,幾乎沒有不請幕友的。能力差的州縣官要請十幾個幕友,一般的州縣官請五、六個幕友,至少也要請兩三個。
幕友完全以私人身份應聘,和長官的關係也是私人關係,一般不會出現在公開的場合,就象“入幕之賓”的成語所說的那樣,平時師爺是在內宅裡自己的書房處理各類檔案的,並不出頭露面。雖然到了清末有的幕友在衙門外居住,但至少不會隨同長官坐堂審案、或到簽押房辦公。
州縣長官要從自己的收入裡拿出錢財來支付師爺的報酬,這種報酬和教師一樣,叫做“束脩”。師爺要“禮聘”,明代小說《醒世姻緣傳》中提到主人公聘請師爺時旁人的忠告:“這做官的幕賓先生,一定也就和那行兵的軍師一樣,凡事都要和他商議,都要替你主持。……該擇一個好日子,寫一個全柬拜帖、下一個全柬請帖,定住那一日請,得設兩席酒兒,當面得送五、六兩聘禮。”
明清時江浙一帶文才薈萃,考科舉出來的官多,落榜者更多,很多的落榜者轉而學習為人佐治的本領。靠著作官同鄉的提攜,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