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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種決策都無關緊要,因為無論怎樣都是總統的事。他感到勞而無獲,但風
險卻很大。
第二天,1 月7 日,眾議院議長弗利宣佈眾議院將在本週晚些時候就授
權使用武力的決議開始辯論。在沒有給經濟制裁更多的時間之前,他本人反
對使用武力,但是他說,他相信授權的決議將以微弱多數獲得透過。參議院
多數黨領袖米切爾說,參議院也將開始辯論決議。
當晚布希親自打出了一封信的草稿送給國會,要求參眾兩院贊同聯合國
的決議的&ldo;一切必要的手段&rdo;的措詞。然後他指示其高階顧問、內閣成員以
及他們的最高階律師和立法事務主管人員第二天上午到白宮議事。
1 月8 日上午11 時,布希來到白宮內閣會議室。當天出席會議的有切尼、
斯考克羅夫特和蘇努努。副國務卿伊格爾伯格代替貝克出席。博伊登&iddot;格雷
和各部門的高階律師也都出席了。布希拿著一份信稿,他說他傾向於把這封
信發給國會。總統問白宮、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務院和國防部的立法事務主
管人員,在國會他能獲勝嗎?一致的意見是他會獲勝,但並無百分之百的把
握。布希要求另行評估他的合法權力。
司法部副部長威廉&iddot;p &iddot;巴爾說,他和司法部的高階律師們認為,總統作
為總司令完全有權採取軍事行動,不管國會是否表決透過支援的決議。憲法
賦予總統動用軍隊的權力,國會的作用是提供部隊及其據以進行活動的法
律,國會已經做了這些事。如果他們不喜歡總統運用軍隊的方法,他們可以
削減部隊行動的費用。巴爾說,然而他認為總統應積極謀求國會發表最明確
的支援宣告。
巴爾講完後,布希讓每一位在場的政府律師發言。他想再次確實弄清這
種憲法權力,如果國會議員們對決議投否決票或辯論出現僵局,會有何種可
供選擇的結果?法院是現在就卷人,還是按兵不動?&rdo;
律師們說,儘管不能排除法律上的挑戰,但總統採取軍事行動有堅實的
憲法根據。他們基本上肯定了巴爾的論述。
&ldo;從一開始就有許多位總統過去單方面地採取行動,動用軍隊。&rdo;巴爾
說,&ldo;歷史上總共有200 多次總統這樣做過,但只有5 次是宣戰。與當前危
機最相似的情況是韓戰,當時社魯門總統沒有透過國會而是根據聯合國
的一個決議採取了行動,該決議同現在的決議有點類似。&rdo;
斯考克羅夫特發言贊成要透過國會並提交一項擬議中的決議。&ldo;即使總
統有憲法權力,如獲國會的支援,他的政治權力會大大加強。&rdo;斯考克羅夫
特說,&ldo;總統不希望在國家分裂的情況下開始進行一場戰爭。&rdo;
國防部長切尼主張向國會發信要持謹慎態度,單是要求國會透過決議這
個行動就會包含許多含意。無論總統的信怎樣措辭,它都會被理解為總統急
需進行表決。根據他在國會10 年的經驗,切尼知道國會在短時間內不會做好
對付這樣重大問題的準備。他說:&ldo;發出這佯的信而又不能獲得成功,其後
果是嚴重的。&rdo;
布希說,他必須試一試。信發出後,他們將發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