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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什麼,齊斐然問:「你們認識多久了?我以為你們是在文學社裡認識的。」
「不是,她媽是我媽的工友,都在服裝廠上班,都住在這片兒,我很早就認識她了,不過女孩子麼,平時也不聯絡,她又不是一個班的,文學社是她考進來的,不是走後門。」說道走後門林時新似笑非笑地瞅著齊斐然。
「我也不是走後門的啊,本人寫了800字遊記,一發入魂。」齊斐然反駁道。
「是的是的,齊公子文采斐然,小女子甘拜下風。」
「……」
「小男子。」林時新馬上改口,「呸,這祝英臺後遺症還沒好。」
「行吧。」齊斐然沒有告訴他,他的「祝英臺後遺症」才是病入膏肓了。
他哭泣的臉,紅色的嫁衣,散亂的頭髮,委屈絕望的神情,配合著悽美的音樂,曾多次闖入他的夢中,伴隨著種種不可描述的細節。
「你走了,我可怎麼辦……」
「我不會走,我永遠不會離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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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了愛了
第12章
把大象裝冰箱,總共分三步,一,把冰箱門開啟,二把大象推進去,三把門關上。
讓林時新喜歡自己,如果也能這麼簡單就好了。齊斐然看著電視裡的小品集錦,默默的想著。
林時新是個愛笑的人,要想取得他的好感,首先自己得是個有趣的人,逗他發笑,他就會喜歡在自己身邊。這點王大路就做得很好,倆人總是頭靠在一起不知道說著什麼傻笑。
雖然自己坐在林時新的後座,已經算是有了地理上的優勢,可是跟王大路比還是差點兒,還好王大路是個傻逼直男。
小品裡很多的梗,齊斐然都不懂,特別是那個穿上馬甲我就不認識你了,這……這笑點到底在哪?
為什麼掉進水裡的人,出來穿了個馬甲,觀眾就笑了呢?
也許穿馬甲讓人發笑。齊斐然在自己心裡的小本本上記了一筆。
雖然從自己轉學過來,和林時新的偶遇和相處已經算不少了,但其實在班裡,花蝴蝶林時新真的有很多朋友,男生和女生都有,如果統計一下,用坐標衡量一下,也許自己反而是離他最近的人中,跟他說話最少的人。
而且如果林時新不轉身,他總不能踢他的凳子,讓他回頭,就算如此,他回了頭,他也不知道說什麼。
齊斐然活了20年第一次對自己有了嫌棄之感。
首先,要讓林時新不再恐同,其次,要對自己有好感、喜歡自己,第三……,第三齊斐然有點不敢想,不然漫漫長夜,無心睡眠。第三,要讓他適應自己的型號。
第三條果然讓人發散思維,於是這是個不眠之夜。
第二天5點不到,齊斐然趴到視窗往下看,小店的燈還沒亮,他盤算好了,林時新說住在這裡早上要6點出發,才能趕上7點半開始的早自習,所以五點鐘齊斐然洗簌完,在視窗望他家,燈亮了,說明林時新起床了,這時他慢慢晃悠到他家樓下,就能正好偶遇了。
齊斐然挑中這個房子,原因就是這個窗戶,可以一眼望到對面林時新的家。
他的如意算盤打得不錯,確實等他出現在樓下小店門口的時候,看到了背著書包剛出門小臉紅撲撲的林時新……還有提著兩杯豆漿六個包子的沈瑩。
齊斐然:「!?」
「哇……嘿嘿,你們好巧啊!」林時新驚訝的笑道。
「齊斐然,怎麼是你?你搬到這裡了嗎?」沈瑩問道。
「是啊,我剛搬來不久……」
「是啊!他啊,可是不辭辛苦的搬來呢……」
「閉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