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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林奇離開這片蛛網般小巷群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五點多了。
他在裡面迷路了,繞了一個多小時。
路上也碰到了幾個巷子裡的居民,但打量他兩眼,直接轉頭就走,連話都不跟他說,好不容易碰到個看他順眼的老太太,才把他帶出了這個迷宮。
剛才那些孩子的事,林奇也順便向老太太求證了。
那都是國王區住民的孩子,從小到處亂跑,不時搶劫外人。
以前鬧出過幾次大事,頻繁引來警察的介入,甚至好幾個孩子被送進了監獄,但近幾年不知道為什麼,這些孩子學聰明瞭,目標都選路過的紳士,每次也不會搶太多,最多搶一鎊,剩下都給受害者留下。
這樣一來那些受害者往往也不和一群小混蛋一般見識,以至於他們搶劫次數明明增多了,卻幾乎沒再惹來警方的處理,就算惹來警察也只是教訓一頓而已。
果然是一群慣犯,不過還懂得把握分寸,不至於罪大惡極。
那這個戒指,有機會的話還是還給那孩子好了。
林奇看著撿來的戒指皺了皺眉。
腦海裡的見證者明確做出了判斷,戒指並非奇物。
確切的說,戒指並非任何型別的神秘,它是現實世界的正常物質。
但它上面沾染了神秘的汙穢,唯一的可能就是接觸神秘的時候沾染上的。
而且是近期。
原主的記憶裡,神秘可是很罕見的現象啊,活了二十年都沒見到過。
怎麼我穿越了不到二十四小時,就又碰到了一件?
是以前原主運氣不好,還是我運氣太‘好’了?
算了,不再去想沒有答案的問題,林奇只是嘆了口氣,這孩子不知遇到了什麼事才讓戒指沾染了神秘的汙穢,希望不是什麼大事吧。
不過既然把戒指這樣隨身掛著,大概是很重視的東西,扔在原地萬一被別人撿走也麻煩,先暫時保留,以後如果真租住這裡,說不定有機會見到她再還給她。
為了和自己的放火戒指區分,林奇繫好斷掉的穿繩,暫時掛到了自己的手腕上,這才抬起頭,打量著外面的環境。
這裡就是國王區最繁華的區域——維拉大街的查爾斯廣場。
這裡曾經是萊茵市最繁華的城區,但隨著時代的發展已經被世界遺忘,只有查爾斯廣場周圍,還保留著老城區最後的輝煌
行人身上大多都是簡單的麻布粗布衣物,正裝打扮的人比例遠遠低於剛剛經過的大十字區站前廣場。
但廣場同樣的繁華熱鬧。
攤販們賣力的叫喊著,店鋪裡也掛出最顯眼的樣品,挎著籃子的主婦在路邊嫌棄的挑挑揀揀,衣服破破爛爛的小孩子拖著鼻涕四處瘋跑,食物的香氣和垃圾酸腐的氣味混在一起撲面而來。
更外圍就是老舊的民居,建築外爬滿了加裝的管道,增設的蒸汽機房擠在樓側,呼呼的冒著黑白混合的煙霧,嘈雜的日常噪音從一扇扇敞開的窗戶裡傳來,讓整個世界都充滿了喧囂。
這裡……倒也不錯啊。
林奇第一時間就喜歡上了這個滿滿都是市井氣息的廣場,這裡莫名的給了他一股家的味道。
林奇並不想回家,因為他原本就死了,在這個世界活著挺好,但這並不妨礙他懷念家的感覺。
深吸一口香臭混雜的氣息,讓開幾個拖著孩子的主婦,林奇走到一棟四層高的獨門小樓門前。
維拉大街221號。
比起周圍的舊建築,這裡明顯新的多,牆外也沒有醜陋的管道補丁,應該是後來才建的,這讓林奇更加滿意了。
登上臺階拉動門繩,很快就有人開啟了門。
一個主婦,穿著鬆鬆垮垮的居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