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螞蚱肉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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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片刻,白冰又彈跳起來,去幫著阿爹將剩餘的螞蚱肉拴繩晾曬起來,留作過冬的肉食。 儘管有了一點肉,但對於漫長的寒冬來說,這十來斤肉根本不頂什麼用。 然而,白冰此時心裡惦記的,卻是她辛辛苦苦採回來的兩百斤平菇。 如果有一隻小狗就好了,哈哈,可以讓它給自己試個毒,畢竟都是哺乳動物,身體各種器官構成比較相近。 像蟲子這種東西......它們的身體構造跟人類的差別,簡直堪比人類跟外星人的差別,用它們試毒神馬的,似乎確實沒有什麼說服力。 想到狗狗,她突然意識到一件非常奇怪的事,這個世界裡,除了人類,似乎沒有其它哺乳動物! 貓啊、狗啊、野豬啊、甚至就連老鼠、豺狼虎豹,這些動物統統都沒有在原主的記憶中出現過。 白冰忍不住問道:“阿爹,你有沒有見過四條腿的動物,它們身上長著毛,用四條腿在地上跑,它們的媽媽生它們,就像人類生孩子一樣,不會生出一堆蛋,而是直接生出一個小崽?” 花石想了半天,最後搖搖頭,斬釘截鐵地道:“沒有看到過,從來沒有,不過我在集市上倒是遇到過一個山外人,他身上穿著一種帶毛的皮子,那種皮子的衣服很暖和,穿著那個,冬天也可以在外面走。” 毛皮大衣! 白冰堅信,阿爹所描述的那種衣服就來源於某種哺乳動物,有機會她一定要到集市上去看看,那個所謂的外鄉人,穿的衣服到底是不是哺乳動物的皮毛。 集市就設在初雪的時候,原因無他,就因為這個時候,山中的昆蟲都死得差不多了,蛇類也全都進洞冬眠。 天氣也還沒有到數九寒冬的程度,這片荒野此時才真正屬於人類。 “阿爹,過段時間趕集,我要跟你一起去。” 對於趕集這件事,花石是有心理陰影的,三年前,他帶著女兒去趕集,結果把人帶出去卻沒能帶回來,遭老太太埋怨了好幾年。 現在,女兒好不容易回來了,他是真的害怕這野丫頭又在集市上看上了什麼人,不肯跟自己回部落。 白冰見阿爹遲遲不吭聲,十分反常,以老兩口對自己的寵愛程度,但凡她有要求,兩個人向來都是立即答應的,現而今阿爹竟然猶豫起來。 只稍稍一想,她也就明白了其中緣故,急忙安慰道:“阿爹,你放心,我現在已經不是幾年前那個毛丫頭,見到個好看的男人就要跟人家走,我現在也是做阿媽的人了,我還要回來把小錦鯉養大的呀。” 花石見女兒變得如此懂事,自然十分高興,立即答應了冰跟自己一起去趕集的要求。 秋日裡風大且乾燥,那些蘑菇和螞蚱肉晾了大半天,就已經幹得差不多了。 父女兩人將所有東西收回山洞,此時晚飯也已經做好。 黃澄澄的一盆小米粥,外加一大塊煮熟的螞蚱肉,阿媽把肉撕成小條,幾乎全都堆在了白冰和小錦鯉身邊,兩個老人一口都捨不得吃。 白冰早已經過了少不更事的年紀,上有老下有小,說什麼也不可能做出自己吃著,爹媽看著的那種事。 她把肉夾給阿爹阿孃,一家人全都吃得喜笑顏開。 上輩子沒有感受過父母的疼愛,這輩子好不容易有了如此疼愛自己的爹孃,她發誓,一定要讓全家人過上好日子。 今天阿媽煮的是螞蚱腿肉,很嫩,還有一點鹹鹹苦苦的味道,難得吃珍貴的肉食,阿媽一定是把家裡壓箱底的鹽巴拿出來調味了。 每年趕集的時候,阿爸都會換一小塊鹽巴回來,這些鹽巴是鹹水部落的人背過來的,聽說他們那邊有一口井,井水是鹹的。 這個世界的人,多少年來已經習慣了用各種物資,跟他們交換鹽巴。 用現代的眼光看,那個鹽水部落一定是擁有一口鹽井。 家裡有礦可真令人羨慕啊,就算什麼都不用做,鹹水部落的人冬天應該也有很多肉可以吃吧。 距離集市還有一個月的時間,白冰開始思考拿些什麼東西去跟人交換。 這個世界沒有什麼交通工具,她跟阿爸兩個人只能用人力背,路上一來一回要走二十天之久,除去口糧,他們能背動的東西實在有限。 其他人往往都是拿肉乾出去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