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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我今天來的目的了。
就連忙拉著我到沙發前面坐下來,開啟他的手機圖片檔案給我看。
原來,本月初,東華城區10歲的四年級小學生張某在被綁匪撕票了,拋屍在了魚塘邊。
現場除了燒焦的屍體,就遺留有一片沒燒完的字條。
我看到現場照片,分析道:“這字條已經被燒成碳化了,還能保持不碎,說明不是一般紙張。”
“這種紙張,肯定是特殊行業使用的紙張,可以進行技術加溼,再顯影放大,就可以看到字的內容。”
“證物還儲存完好嗎?”,我問道。
“這個證物一直在刑偵證物室專業存放,目前完好。”
“你看要是方便,咱們可以去證物室看看。”
我一邊說著,一邊起身, 整理剛才音響拉下的最後幾根線,介面一插。
音響總開關一開,播放了一首屠洪剛的《霸王別姬》。
隨著震撼音樂傳來,我說:“吳隊,音響調好了。
您聽還滿意嗎?”
這時候吳隊哪有心思聽音響,就急著拉我上車,往區刑偵辦公室奔去。
路上在車裡他就電話通知刑偵科室的專業技術人員,對紙灰進行了加溼,放大。
我們趕到的時候,顯影工作已經完成。
我透過電腦上顯示的資訊和筆跡,一眼就認出來了,這是電信營業廳裡的寬頻安裝合同書。
我說:“透過殘影字跡,看出書寫者應該是年齡偏大,大概60多歲左右,因為他寫的字,有一些是那個年代特有的異體字。”
“你要不說 ,我差點想不起來”。吳隊說。
我指著顯影出來合同書的簽名殘損部分,詳細端詳。
再結合筆跡學的走勢和人們的書寫習慣,斷定這半個字的姓氏應該是姓‘展’”字。
我還注意到合同下面殘存的一串數字串碼,就給吳隊用手指了指。
吳隊就馬上命令技偵科室就聯絡到了市裡通訊部門,協調調出來了合同上的串碼。
根據上面資訊,吳隊下達了緊急排查命令。
果然不出所料,下午就傳來捷報,在郊外西羅鎮的窯洞裡,抓到了在逃多日的展某。
原來警方各個路口查得嚴,他一直沒有機會逃出去,就躲在了這個廢棄的窯洞裡伺機外逃。
經過指認,在展某臥室裡,警方發現了其撥打勒索電話時用的卡,並在雜物間發現了可疑的血跡。
經dna檢測,血跡正是被害學生張某的。
鐵證如山,展某供出了犯罪事實。
原來,展某因好賭欠下了賭債無法償還。
案發當日7點多,他經過學校時看見受害人張某,就心生歹意將其綁架。
隨後,展某將張某哄騙進雜物間,並將張某兇殘掐死。
再將張某的書包、衣物分別丟到垃圾箱後。
展某用編織袋和雨衣包裹屍體,再用摩托車運到了廢棄的魚塘,並將汽油澆在屍體上進行焚燒,還用了車後備箱的廢紙做助燃物。
只是他沒有想到,這個所謂的“廢紙”助燃物,就是他前段時間辦理電信寬頻的合同書。
經此一役,吳隊長對我是刮目相看。
還感嘆道我這樣人才,不幹刑偵真是可惜了。
因這次破案有功,吳隊還被記了一功,獲得了上級的嘉獎。
我即將揮別信城,百感交集。
只是沒想到的是,幾年後,我和吳隊會以另一種形式再次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