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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塞爾這部著作的主旨,在於為父母們提供一種標準,這標準是專家們經過成千上萬小時的科學觀察、研究了無數精確的統計資料之後才確定的。這種標準不僅意味著對待兒童行為的新態度,而且意味著對待兒童&ldo;不規矩行為&rdo;的新態度。當然,按照傳統,兒童的行為規矩與否,在於是否合乎道德準則和《十誡》。格塞爾警告說:&ldo;作為一種發育機制,不平衡現象(它常常與&l;頑皮&r;行為有聯絡)的道德含義就少了。這種形式的不平衡是一個過渡階段,生物體在此期間產生了一種新的能力,或者說某種程度的重新定向。這是創新的階段。&rdo;可能被祖父祖母認為&ldo;頑皮&rdo;的孩子,在二十世紀中葉格塞爾的美國讀者看來,只不過是表現出&ldo;行為越軌&rdo;。格塞爾解釋說:&rdo;從某種意義上講,所有兒童都是問題兒童,因為沒有任何一個兒童能夠避開發育過程普遍存在的問題,這種問題總會給孩子們帶來一些困難。另一方面,從歷史角度和本質上說,幾乎所有形式的不規矩行為都是正常機制的變異或偏差。&rdo;
格塞爾非常知情達理,他提醒父母們‐‐因為所有的父母都需要人提醒‐‐‐他們的寶寶並非世界上第一個嬰兒。他用嚴肅的心理學術語說出的道理,其實不外是歷史學家們的一句提示:這個世界已經存在一些時候了,普天下的父母碰到的問題都是類似的。然而,格塞爾賦予了這句老話一個新的特點:他引導父母們從一個不同的角度思考與孩子們的關係。在他的誘導下,父母們不再依靠老經驗、老格言和道德訓誡,而是把目光轉向以科學方式確立起來的統計學規範。
格塞爾指出了這種新規範存在的一些問題:
有這樣一個故事,說的是一位非常現代化的男孩,他的個子比桌子高不了多少,戴著一副角質架眼鏡。一位善良的太太俯下身來,很得體地問他,&rdo;我的孩子,你幾歲啦?&rdo;男孩摘下角質架眼鏡,一面揩著鏡片,一面一本正經也沉思著回答:&ldo;夫人,我的心理年齡是十二歲,社會年齡是八歲,道德年齡是十歲,解剖年齡和生理年齡分別是六歲和七歲,但我還沒有被告知我的出生年齡‐‐相對而言,這一點較為次要。&rdo;說罷,他又重新戴上了他那副角質架眼鏡。
格塞爾這部書並不是寫給所有家長讀的,可人們競相購買,僅僅一年之內就再版十一次之多。透過讀者生動的轉述,關於撫育兒童的新思想方式影響了數以百萬計的人。出生於紐哈芬、富有實踐經驗的兒科專家兼精神病學家班傑明&iddot;斯波克,一九四六年發表了《嬰兒及兒童照管常識》一書,十年之內,這部書的廉價平裝本再版了大約三十次,成為&ldo;照管兒童必讀手冊&rdo;。斯波克告誡父母們不要使用沒有文化的老婦人常用的那些治療方法,勸他們要從孩子本人的發育狀況著眼。斯波克基本上承襲了格塞爾那種根據嬰兒&ldo;自我要求&rdo;餵食的觀點,主張母親們要&ldo;靈活地按照嬰兒的需求和高興情緒調整餵食&rdo;。儘管這本書絕不是革命性的,評論家們都一致認為此書&ldo;闡明瞭現代思想的精華&rdo;。如今,所有父母部能輕鬆愉快地進入新規範的領域了。這個世界給二十世紀的美國父母們帶來了它所特有的問題。誰能忘記《十誡》和已被灌輸進腦子裡的關於&ldo;正確&rdo;及&ldo;錯誤&rdo;的觀念?然而,父母們一旦領悟了有關兒童和青少年一般行為的&ldo;規範&rdo;,就再也不理老一套的條條框框了。在一個民主社會中,每個人‐‐從格塞爾所稱的&ldo;出生不滿一個月